关于2025年长宁区节能减排降碳扶持资金第一批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关于“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相关要求,引导和鼓励全区加大
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工作推进力度,依据《关于印发<长宁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若干
政策措施>的通知》(长发改规﹝2024﹞2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长宁区节能减排降碳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长发改〔2025〕8号),经项目单位申请、受理部门初审以及项目联合审核小组审议,拟对2025年第一批项目给予支持,现予以公示。
2025年长宁区节能减排降碳扶持资金第一批拟支持项目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公示电话:021-22051175,传真:021-22051166,电子邮箱:cnjnjpzj@163.com。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2025年长宁区节能减排降碳扶持资金第一批拟支持项目存在异议,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