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放大招!6 条路径让绿电直连 “解渴” 产业

2025-7-10 15:10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廖兴阳

7月9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将通过6条路径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绿电+先进制造业”走深走实。

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这意味着因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有了“新去处”。

《方案》明确,绿电直连项目在公平合理承担安全责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前提下,按照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原则建设运行,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为用户降低用电成本提供更多选择。为此,绿电直连电源原则为在建、新建项目,支持因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分布式光伏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范执行,确保建设有序推进,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

绿电直连重点支持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有色金属(包括稀贵金属)、数据中心、氢能、磷化工、有机硅、农产品加工、生物制药等行业符合国家和省级产业政策的新建项目,以及延链补链强链环节新增项目,优先支持负荷调节能力较强的产业项目;支持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存量负荷绿电直连。按照负荷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

为进一步发挥云南绿色能源优势,《方案》明确了绿电直连的6条路径,分别是加强运行管理、加强规划统筹、创新建设模式、强化源荷匹配、提升调节能力、交易与价格机制。其中,在创新建设方面,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由负荷企业作为主责单位,鼓励由同一投资主体统筹开发。项目电源可由负荷企业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实行多主体协作模式的,应由负荷侧业主牵头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电力配置与合作模式,签订绿色电力中长期购售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支持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投资绿电直连项目。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开展绿电直连,需经电网企业重新批复接入系统方案。为便于实现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统一协调电源负荷及接入线路的投资备案等有关手续,负荷距离电源汇集站原则上不超过50公里,负荷、电源布局原则上在同一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绿电直连工作推进按“开展项目申报—组织方案评审—推进建设实施—开展跟踪评估”的流程,依次推进实施。首次项目报送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以后为每季度末10日前按程序、按属地逐级报送项目。

当天,《绿电直连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与《方案》同步公布。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