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关键一环,关乎乡村全面振兴与美丽中国打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指出,加快推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由此,加快农业全环节、全链条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愈发凸显。近年来,我国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虽成效显著,但仍存在诸多堵点卡点。未来,需从提升污染防治基础支撑能力、优化多层次种养循环体系、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协同治理机制、完善社会化服务与绿色激励
政策等方面协同发力,为农村生态环境“减压”,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增效”,让农业发展更加绿色、农村生态环境更加宜居,推动农业强国建设稳步前行。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仍然面临多重挑战。目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污染源分散且复杂、监测评估体系不完善、精准量化困难等
问题依然存在,给农村生态环境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基础设施和监测体系建设滞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监测体系不完善,制约了污染溯源工作的开展与治理成效的科学评估。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污水处理、畜禽粪污收集储运、秸秆农膜回收等设施建设不足,在中西部与非规模养殖区域,这一情况愈发彰显。同时,设施“重建设、轻运维”现象普遍。二是监测体系不完善。缺乏以田块和养殖场为单元,覆盖流域尺度的系统化监测网络,监测点布局未能契合实际农业面源污染排放特征,导致难以精准呈现污染负荷的空间分布与动态变化趋势。
种养结合结构性矛盾突出。种养空间错配,种养脱节致粪污利用难,种养结合缺乏指引,农业绿色发展遇阻。一是种养空间结构错配问题。相关政策多聚焦养殖端治理,缺乏从全国或流域层面统筹优化种养布局的综合性制度设计,致使“养殖集聚、土地紧张”的矛盾凸显,粪污难以实现就地消纳处理。二是种养脱节现象。规模化养殖场粪污产出量大,但配套消纳土地不足;中小散养户粪污排放分散,且社会化收储运体系不完善,导致“肥窝”与“肥缺”并存的尴尬局面。三是种养结合缺乏清晰指引。现有政策多集中于设施建设方面,缺乏养殖端与种植端协同发展的制度设计。粪肥等再生产品缺乏统一质量标准与价格形成机制,
市场交易活力不足,难以形成良性循环。
跨区域跨部门统筹机制和能力有待提升。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缺失、跨部门协作机制不完善,且基层统筹协调能力不足,致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碎片化、责任模糊。一是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缺失。各地区绿色共治利益协调困难、协商机制不完善,农业面源污染跨区域防治的“搭便车”“以邻为壑”现象频发,治理工作“碎片化”严重。二是跨部门协作机制不完善。不同部门职责交叉、协同不足、“各自为政”现象突出,致使多源污染统筹治理机制缺位、责任边界模糊、治理路径不清晰。三是基层污染防治统筹协调能力不足。基层缺乏有效的治理任务统筹机制与专业技术支持,难以结合本地农业类型、地形地貌和污染特点,制定出因地制宜的治理方案。
社会化服务体系和金融支持政策不健全。服务市场发育不足、农业
碳交易市场机制缺位、生态治理金融激励机制不完善,制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推进。一是服务市场发育不足。当前农业废弃物收运处理以政府主导为主,社会化、专业化供给体系尚未形成,且缺乏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与稳定的运行机制。二是农业碳交易市场机制缺位。农业
碳汇项目缺乏统一交易平台与政策引导,
碳排放监测覆盖不足,核算标准不统一,配额分配、核证、监管等配套制度体系建设滞后。三是生态治理的金融激励机制不完善。农业绿色信贷保险等金融工具供给不足,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不畅,治理收益难以货币化、市场化。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思路与路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需要瞄准关键污染环节,聚焦资源循环利用,完善统筹推进机制,健全市场机制,形成治理合力,为农业绿色发展注入动力,助力农业强国建设。
瞄准关键污染环节,系统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基础支撑能力。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全方位强化基础支撑能力,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保障。一是完善农业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基础体系。聚焦污水、粪污、秸秆、农膜等重点污染源,统筹推进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搭建多污染源协同治理平台;补齐中西部及非规模化养殖区域设施短板,推动治理设施向农田、养殖区和农村生活区一体化布局;支持乡镇因地制宜建设“多废共治”处置站,提升协同治理效能。二是优化设施运维管理机制。健全设施运行绩效评估制度,完善运维资金支持政策,加强全生命周期运行监管,推进治理项目标准化、信息化、台账化管理。三是构建跨部门数据共享系统。以流域、田块、养殖单元为单位,运用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数字化技术,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迁移和削减情况,科学布设自动化监测点位,实现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数据互通共享。
聚焦资源循环利用,优化多层次种养循环体系。优化种养布局,完善种养循环市场体系,是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效能的关键路径。一是优化全国种养布局。推动各地开展耕地承载力核算,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条件,科学配置养殖和种植规模结构,促进种养协同、能肥互补和就地消纳。二是分类推进种养结合。支持规模化养殖场通过土地流转、签订协议等方式,发展种养一体化或契约粪肥还田;引导中小养殖户依托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构建粪肥收集、储运、还田全链条资源流通体系。三是完善种养循环市场体系。健全有机肥质量标准和施用规范,搭建区域性粪肥调配交易平台,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粪肥全流程服务。
完善统筹推进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共商共治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协同治理机制,提升基层污染防治效能,是破解农业面源污染协同防治
难题的重要内容。一是健全跨地区协同治理机制。通过磋商会议、联合督察等方式,搭建跨界合作平台,加强政府联动。聚焦重点流域和湖库高风险区域,探索跨行政区、领域、主体的联动模式,打造流域统筹、区域协同、政策融合的多源污染管控网络。二是优化跨部门协作体系。推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财政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划分,优化运行流程,实现信息共享。三是提升基层污染防治效能。推动基层落实规划联审、项目联评、数据联管等机制,推行网格化监管,制定责任清单,细化污染源排查、巡查、问题上报及整改跟踪等环节的操作规范。
健全市场机制,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绿色激励政策。培育壮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农业碳交易市场和绿色激励政策,是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市场化、产业化的重要保障。一是培育壮大农业污染治理服务市场。鼓励
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农业废弃物收运、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健全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机制,构建多主体参与、多模式运作、多渠道保障的市场化体系。二是健全农业碳交易市场机制。搭建覆盖种植、养殖及农田生态系统的碳排放监测网络,完善碳排放计量、确权、登记、
认证与交易全流程制度。三是完善农业绿色激励政策体系。出台平衡粮食安全与生态保护的激励政策,推动“减污”“保产”协同。同时,创新推广农业绿色信贷、保险、碳汇等金融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属绿色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