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公共机构积极推进
节能降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全区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9.58%、10.64%、9.4%。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发布地方标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管理办法等措施,构建完善的
政策体系。各地公共机构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如克拉玛依市的“四结合”工作法、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集约化办公等,推动绿色转型。同时,全疆各地公共机构积极应用可再生能源和新技术,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绿色出行、节水节电、“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等低碳生活方式已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