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产业共生体系”到生态工业园区
谈到生态工业园区,就不得不谈到“丹麦卡伦堡产业共生体系”。据清华大学国家环境保护生态工业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石磊介绍,“丹麦卡伦堡产业共生体系”的发现具有一定戏剧性。
1989年,丹麦的一群高中生要去工业园区参观,接待工作由园区热电厂经理负责。众所周知,热电厂对环境的影响比较大,经理希望通过介绍热电厂与周边炼油厂、酶制剂厂和板材厂等企业的副产物(废物)交换所取得的环境成就,让高中生对热电厂留下不错的印象。但是如何表达呢?碰巧,这位经理的夫人是位生态学家,她认为热电厂的创新生产模式类似于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共生现象,并建议以产业共生来命名。
“事实上,产业共生现象早在工业革命之初就已经存在。”石磊指出,类似于卡伦堡的产业共生现象在美国、英国、奥地利、日本、苏联以及中国的早期工业实践中都能够找到踪迹。“之前人们对此熟视无睹,主要在于废物交换等产业共生行为并非工业发展的主导性力量。随着石油危机带来能源成本的升高以及工业废物引发环境
问题的密集出现,企业间通过产业共生来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的效果才引起广泛关注。”
此后,美国、荷兰、日本、英国、韩国和中国等陆续在工业园区开展产业共生实践,自觉地按照工业生态学原则来规划、建设和改造工业园区,逐渐发展成为今天的生态工业园区。
不过,石磊指出,由于每个国家的发展阶段和国情不同,产业共生体系和生态工业园区的实践模式也不尽相同。“例如,在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倡导下,美国于1995年前后先后两批在16个工业园区进行试点;日本从1997年开始侧重于静脉产业园区的试点,在全国范围内规划建设了26个静脉园区;英国在2003年前后成立国家产业共生项目,先从区域后上升到国家尺度加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