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焦化企业如何开展温室气体盘查和报告

2015-4-23 12:22 来源: 和碳视角 |作者: 郑颖

CO2回收利用量


(三)CO2回收利用量(RCO2_回收

RCO2_回收tCO2=[回收且外供的CO2气体体积(万Nm3*外供CO2体积浓度+回收且自用的CO2气体体积(万Nm3*自用CO2体积浓度]*标况下CO2密度(t/Nm3

报告主体CO2气体回收外供量以及回收作原料量应根据企业台帐或统计报表来确定。标况下CO2的密度缺省值为19.7t/Nm3。回收的CO2气体体积应为标况下的体积,若不是则需转换成标况下的体积再参与计算。

(四)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ECO2_净电ECO2_净热

ECO2_净电tCO2=活动数据(MWh*排放因子(tCO2/MWh=净购电量(MWh*电力供应CO2排放因子(tCO2/MWh

ECO2_净热tCO2=活动数据(GJ*排放因子(tCO2/GJ=净购热量(GJ*热力供应CO2排放因子(tCO2/GJ

净购入电力隐含CO2排放的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相对简单。净购入电量,以企业和电网公司结算的电表读数或企业能源消费台帐或统计报表为据,等于购入电量与外供电量的净差。排放因子应选取企业生产场地所属区域电网的平均供电CO2排放因子,应根据主管部门的对应年份发布数据进行取值。

有的企业同时存在自备电厂、电网购电和电量外销的情况,如果该自备电厂为独立的法人或视同法人单位,则应按发电企业盘查报告指南单独核算报告;如果被划作一个核算单元,自备电厂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也可参考发电企业盘查报告指南来计算,以适用更准确的碳氧化率。但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核算仍应按独立焦化企业盘查报告指南来核算。

企业净购入热力CO2排放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亦相对简单。企业净购入的热力消费量,以热力购售结算凭证或企业能源消费台帐或统计报表为据,等于购入蒸汽、热水的总热量与外供蒸汽、热水的总热量之差。若蒸汽和热水是以质量单位计量的则需按照指南中的公式(11)和(12)分别转化成热力单位再参与计算。热力供应的CO2排放因子应优先采用供热单位提供的CO2排放因子,不能提供则按0.11CO2/GJ计。

有的企业同时存在自备锅炉产生蒸汽,外购蒸汽、蒸汽外销的情况,净购入热力隐含的CO2排放核算仍应按独立焦化企业盘查报告指南来核算。

ECO2_净电ECO2_净热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来源汇总如下表所示。


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企业要确保上述核算方法(一)-(四)中的活动水平数据的监测/测量方法、频率等符合独立焦化企业盘查报告指南或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并能使用其他相关数据(如财务数据)进行交叉审核以验证其合理性,同时还要做好相应监测/测量记录的保存工作。排放因子是计算温室气体排放的另一个重要数据来源,如果选择不当,就会严重影响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值的准确性,企业在报送温室气体排放量时也必须提供这些排放因子以及其来源。对于上述计算所用参数,具备条件的企业最好使用实际测量的数值,这样最终的结果才能反映其真实排放水平。如果没有直接的监测值,也可用其他已有监测数据转化得到。但如果相关数据确实不可得,企业也可参考选择独立焦化企业盘查报告指南中给出的相关推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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