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洛阳市将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活动,持续开展低碳试点县区、园区和企业创建,积极探索低碳社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在重点行业开展碳
减排示范工程建设,创建低碳发展示范区。支持南部四县立足区域生态优势,探索低碳发展路径。鼓励工业园区编制低碳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园区
节能降碳工程,完善绿色制造梯次培养体系,持续创建国家级、省市级绿色工厂,开展绿色制造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此外,还将统筹推动工业企业和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行动,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创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通过这些示范创建行动,洛阳市将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低碳发展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