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汇CDM项目规则在以下三个方面特别有别于常规CDM项目
非持久性
问题。非持久性是指汇项目所产生的碳汇不能够被永久固定,需要寻找一种办法解决这一问题。这是碳汇项目有别于能源项目的最突出的特点,也是谈判的核心问题之一。通过谈判,提出了两种解决非持久性的方案:签发“tCER” (temporary CER即临时CER),或者签发lCER (long-term CER即长期CER)。tCER和lCER的主要区别有以下3点:一是有效期不同:tCER 的失效日期定为签发tCER 所在承诺期的下一个承诺期期末;而lCER的失效日期定为项目碳计量期结束日期;如果项目碳计量期更新,则lCER的失效日也相应调整为最后一个碳计量期的结束时间;二是计算应签发
碳信用额数量的方法不同:在tCER情况下,应签发的tCER数值相当于自项目开始以来项目产生的经核实的温室气体人为汇净清除量;在lCER 情况下:如果自前一次核查报告以来温室气体人为汇净清除量增加,则申请签发的lCER数量相当于自前一次核查以来项目产生的新增的经核实的温室气体人为汇净清除量;如果自前一次核查报告以来温室气体人为汇净清除量减少,则应向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报告,说明自前一次核查以来项目发生了的温室气体人为汇净清除量出现逆转,同时,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应据此采取相应的行动;三是应被替换的条件不同:tCER只有在过期的情况下才应该被替换,并且可以用AAUs, CERs, ERUs, RMUs或者tCERs来替换;lCER在三种情况下应该被替换:过期、固碳发生了逆转或者没有按时提交核查报告,同时,lCER只能用AAUs, CERs, ERUs或者RMUs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