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谈判已经进入关键性时刻

2015-3-31 22:46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巴黎会议的焦点依然是坚持“共同但有区别”原则的问题


2005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是国际社会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做出强制性量化安排的唯一协议,议定书规定的第二承诺期将于2020年到期。因此,今年底在巴黎气候大会上达成什么样的新协议,将直接影响2020年以后全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自2012年5月启动新协议谈判,190多个缔约方围绕新协议进行了10多轮磋商。依据“利马气候行动倡议”的共识,巴黎新协议有可能提出全球减排总体目标,并要求发达国家从2020年起每年将其GDP的1%注入“绿色气候基金”。

气候变化成为地缘政治博弈的焦点问题,影响世界格局演变,是近几十年的事。虽然多数国家对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必要性、紧迫性有基本共识,但国家发展利益的异同使各国在如何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上分歧严重,形成南北两大阵营、三大联盟、多个主体交叉的利益格局,围绕主导权、发展权与生存权的博弈十分激烈。

最根本的分歧自然还是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两大阵营之间,即南北矛盾。但“碳政治”并非完全是传统的“南北问题”,世界不是严格划分为两大阵营,而是形成三大联盟:第一是欧盟;第二是以美国为首,包括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等被称为“伞形”的国家集团;第三是发展中国家,通常为77国集团加中国,近年来发展成为“基础四国”(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牵头的发展中国家集团。此外还有小岛国联盟、石油输出国组织等。这些联盟事实上是不稳定的,例如小岛国联盟态度就比较激进。英国在撒切尔夫人时代曾把环保组织看作英国的敌人,后来英国积极投身环保政治,现在和法、德都成为“碳政治”的领导者。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4年生效,其最重要的贡献是明确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随后的《京都议定书》根据这一原则规定了对发达国家具有约束力的减排义务。然而,气候公约谈判伊始,发达国家就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共同、无差别的减排或限排温室气体义务;而发展中国家则敦促发达国家承担历史排放责任,履行《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义务,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减缓气候变化影响所需的资金和技术。

巴黎大会能否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将是大会成功与否的试金石。发展中国家认为,气候变化是工业革命270年来累计排放的结果,从1750年到2010年,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以较少人口占据70%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理应承担历史责任。道理很简单,就像谁发动战争谁就要承担战争赔款一样。这就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

那么现在为什么还要坚持“区别责任”呢?这既与历史有关,也和现实相关联。目前,各国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发达国家已进入后工业化时期,其排放主要来自消费、建筑交通等,而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排放主要来自于生产性消费,内容和性质完全不一样,对排放需求理应不同。无论从什么角度看,发展中国家都占理。好比大家同桌吃饭,发展中国家上桌的时候,已经接近尾声,开始上甜点,而发达国家却要求发展中国家为整桌饭菜“埋单”。怎么可能合理呢?但遗憾的是世界舆论掌握在发达国家手里,发展中国家话语权少,气候变化谈判中发达国家一直在纠缠“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希望“共同”而不要有“区别”。

最新评论

引用 123456789 2015-4-2 23:25
规律吧那你就金鸡胶囊
引用 zzzz 2015-4-2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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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23456789 2015-4-2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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