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交易平台之争

2015-3-14 08:54 来源: 中创碳投 |作者: 林宇威

中国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湖北、天津、重庆)的指定碳交易所,除了进行试点配额交易外,同时也均为国家发改委首批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即ccer交易)的交易机构。自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2015年1月上线、并公布开户流程以来,七个碳交易所在CCER交易方面的竞争随之展开。七个交易所的CCER交易参与人范围均与国家要求一致,包括所有符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国内外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可以选择到七个交易所中的任意一家进行开户,参与全国CCER交易。广东和北京在2015年3月初率先完成首单CCER交易,在七个交易所的CCER交易平台竞争中占得先机。

CCER交易从全生命周期来说可以分为三个交易流通环节,第一个环节为CCER的流入交易,项目业主在获得CCER后出售给投资者或控排单位;第二个环节为CCER的流转交易,即投资者之间的交易;第三个环节为CCER的流出交易,控排单位购买CCER后进行履约。如果项目业主直接出售给控排单位进行履约,则只有一个交易环节;如果投资者购得CCER后出售给控排单位进行履约,则只有两个交易环节。

从广东和北京的头两单交易的CCER均不能用于当地试点履约可以看出,CCER交易与试点配额交易之间相对比较独立,CCER的交易场所选择与试点需求之间无必然联系。第一个和第二个环节的交易可在任何一个交易所发生,项目业主和投资者选择哪个交易所进行CCER交易,取决于各交易所的服务水平、交易规则的灵活性、开户费用和交易费用高低等等方面,投资者还要考虑各交易所的项目资源。即使对于第三个环节的交易,如果交易所之间落差较为悬殊,或者由于项目资源的关系,某个试点的控排单位依旧有可能选择到其它试点交易所进行交易。

12下一页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