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处组织学习《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2024-3-14 13:13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3月8日,排污许可管理处组织全体人员集体学习《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今年1月25日由李强总理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排污许可处四级调研员赵亚军同志对《条例》进行逐条解读,重点讲解了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及有关部门职责以及碳市场基本制度框架,包括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范围和交易产品、交易主体、交易方式,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排放报告编制与核查、碳排放配额分配、清缴和市场交易等规定。随后,大家围绕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加大处罚力度等问题进行研讨交流,一致认为《条例》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作出了系统规定,对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全面高效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激发碳市场建设和发展内生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排污许可处将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一是加强《条例》宣传培训;二是完善配套制度,组织修订《陕西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碳排放权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四是加快碳普惠体系建设,打造“自愿减排项目-大型活动碳中和-ccer”消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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