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参与国际碳交易-IET机制下的碳交易
在IET机制下,日本近几年来始终把中东欧国家作为碳交易的主要伙伴。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苏联的解体和东欧地区政治经济格局的演变,俄罗斯、乌克兰、波兰、捷克等中东欧国家的重工业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萎缩,温室气体排放量也随之大幅滑落,远低于《京都议定书》分配的配额。因此,这些国家手里都握有大量的排放配额盈余,成为了国际碳交易
市场的主要卖家。
2007年12月,日本政府首先与匈牙利签订了碳交易备忘录。事实上,匈牙利不仅是日本的第一个碳交易伙伴,同时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是根据《京都议定书》所设立的市场机制出售二氧化
碳排放配额的国家。尽管日本和匈牙利在备忘录中没有对碳排放的交易量和价格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该备忘录的签订仍然为日本利用IET机制进一步开展国际碳交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后,日本陆续与乌克兰、拉脱维亚、波兰等国家就排放配额的交易
问题进行了积极的磋商,并取得了一系列实质性进展。2009年3月,日本与乌克兰签署了向乌方购买3000万AAUs的协议。此外,乌克兰政府还决定在履行该协议之后,将再向日本出售1400万AAUs,而且将上述碳交易的全部收益用于购买日本的环保技术和设备,以促进本国
节能减排水平的提高。2009年1O月,日本与拉脱维亚签订了向对方购买150万吨二氧化碳
排放权的协议。2010年3月,日本又与波兰政府签订了向波方购买价值为3000万欧元AAUs的协议。
虽然近年来日本在利用IET机制开展碳交易方面成果颇丰,但其前景仍然存在很大的变数。首先,随着气候变化问题的日渐突出,以中东欧国家为代表的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主要卖家也开始着手制定更严格的减排目标,并将本国的碳排放配额视作稀缺资源而愈发惜售。这必然会导致IET机制下的碳交易呈现供给量减少,价格上升的趋势,从而抑制日方的需求。其次,2009年12月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各国对是否限制拥有巨额排放配额盈余的国家在2012年后继续出售多余的碳额度存在很大分歧。在会场之外,很多非政府组织也打出了“拒绝碳补偿”的标语,反对承担减排任务的国家通过从
碳市场上购买碳额度来抵冲自己的减排义务。有鉴于此,日本在“后京都时代”能否长期将IET机制作为开展国际碳交易的主渠道值得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