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1-9 09:58 来源: 广元市发展改革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府发〔2023〕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本文有删减)

广元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确保实现碳达峰目标,夯实碳中和工作基础,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1345”发展战略,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深化国家低碳城市和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落实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2030年前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

——总体部署、分类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强化总体布局和资源统筹,综合考虑发展定位、产业基础、发展阶段、节能空间、减排潜力和成本要素、重大项目布局、能源资源禀赋等,科学确定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目标任务。

——双轮驱动、协同推进。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完善各类市场化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减排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构建与市场机制相耦合的低碳政策体系。

(三)主要目标。聚力推进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统筹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优化调整,为全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支撑,为全国实现碳达峰贡献广元方案、广元力量。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6.5%左右,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600万千瓦以上,建成千万装机能源基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目标,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县(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立足我市能源资源禀赋,强化水电主力军作用,培育水风光一体化发展新增长点,配套天然气调峰发电和煤电一体化项目,持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进一步优化能源生产、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2.大力发展新能源。依托风、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加快推进剑阁县33万千瓦、昭化区30万千瓦风电场等项目,储备后续风电资源,加快苍溪县、旺苍县等地风能资源开发。积极探索推广风电与其它分布式能源相结合的互补开发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分散式风电。推进宝珠寺、亭子口水风光互补开发,实施再造“亭子口-宝珠寺”工程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加快推进旺苍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加快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积极开展地热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探索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加氢综合能源站等项目实施,推动氢能技术在储运、加注、应用等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200万千瓦。到2030年,全市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左右。

4.推进能源消费低碳化。推进煤炭绿色开采,淘汰落后企业、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促进资源整合,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推进洁净煤技术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加强煤炭清洁运输和流通环节清洁监管,推进煤炭物流和储备基地建设。加强节能高效的实用技术及先进装备应用,引导耗煤行业节能降耗和用能替代。到2025年,煤炭消费比重降低至8%以下。将石油消费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提升成品油油品利用效率,推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力争石油消费量在“十五五”期间进入峰值平台期。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补齐储气调峰短板,优先保障城镇民用燃气,推动工业、交通等领域天然气燃料替代,建设城镇燃气管网600公里,鼓励天然气管网向有条件的乡镇进一步延伸,提高乡镇气化率,加快实现“气化广元”目标。落实“电动四川”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电能替代范围。在工业生产领域持续推广电锅炉、电窑炉替代燃煤(油、柴、气)锅炉、窑炉;优化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公共交通、环卫、旅游景区、工程作业、家庭用车等领域的电动化进程;结合地方特色推广电烤烟、电制茶、气制茶替代燃煤烤烟制茶。

(二)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1.全面提升节能降碳管理能力。明确各县(区)和重点行业节能目标,严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及配套机制。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强化责任落实和评价考核。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健全市、县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惩罚性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继续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接入端建设,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分级管理。推进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市级碳排放监测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企业碳账户,根据企业碳排放情况,合理确定信贷额度和利率,着力构建促进节能降碳的信贷激励机制,切实加强绿色金融保障。做好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纵向直报系统“一张网”建设工作。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实施以工业锅炉、变压器、电机、风机、泵、压缩机、换热器、电梯等设备为重点的通用设备能效提升工程。鼓励企业对低效运行的电机系统开展匹配性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优化。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节能领域的推广应用,开展重点用能设备、工艺流程的智能化升级,利用数字技术开展能效监测。推广特大功率高压变频变压器、可控热管式节能热处理炉、三角形立体卷铁芯结构变压器、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变频无极变速风机、磁悬浮离心风机、高效蓄热式烧嘴等新型节能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

(三)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车船、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清洁能源优势,聚力发展清洁能源、晶硅光伏、动力电池、钒钛、存储等绿色低碳产业。深入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推进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和绿色低碳工厂,推行绿色设计,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融合发展,推动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3.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强产能置换监管,严格产能置换政策,严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加大压减传统产业过剩产能力度。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引导建材企业发展绿色低碳新业态、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积极引进行业领军企业,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鼓励开展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推动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终端化、制品化、智能化转型。支持建材企业发展绿色低碳新业态、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废渣、尾矿渣、建筑垃圾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技术、低碳混凝土技术、吸碳技术研发应用,开发低碳水泥等低碳建材新产品,探索开展水泥行业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试点示范。

5.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测。全面排查在建和存量“两高一低”项目,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对手续不全、达不到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违规项目按有关规定严格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建设或生产。推进存量项目加大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促进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挖掘节能减排潜力。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能效准入门槛;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

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严格落实绿色低碳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加强适用于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全面提升绿色建筑水平。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发展。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健全绿色建筑评价认定制度,推行绿色建筑能效标识,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结构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善配电网及电力接入设施,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

高质量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建设交通强市,积极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力争尽快实现碳达峰。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以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成渝地区北向重要门户枢纽建设为引领,完善“四向五廊”大通道体系,建成绵苍巴高速、G5京昆高速(广元段)扩容等高速公路,推进广巴达万铁路扩能改造,加快建设交通强省示范市。推进建设以广元国际铁路港为核心,公路物流园、广元港物流园、航空物流园为依托,各县(区)物流分拨中心为支撑的“一港三园多中心”物流体系,加快创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推广智能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提升运输工具能源利用率。配套建设重点物流园区、港口铁路专用线,提升嘉陵江广元段航道等级和航运组织。大力发展以铁路、水运为骨干的多式联运,鼓励“公转水”“公转铁”运输结构调整,建设多式联运型物流枢纽,提升集装箱铁水联运比例,到2025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2%左右。加快推动港口大宗货物采用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等绿色运输方式。推进广元机场改扩建,实现系统化节能降碳。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构建“公交+慢行”出行系统,积极推进公交信号优先和智能化系统建设,引导公众主动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加快城乡物流配送绿色发展,推进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城市物流配送服务模式创新。到2025年,实现各类交通方式便捷高效互联,公路水运货物周转量年均增长8%以上。

(六)实施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1.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发展。以节约资源能源、减少废物和碳排放、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为目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扎实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组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推进工业余热余压、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推进有条件的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2025年,全市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实现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主要资源产出率、资源综合利用率大幅上升。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家电、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和资源转化率。发展和规范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动线上线下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探索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和数字化信息平台。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促进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达到80万吨,到2030年达到140万吨。

(七)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行业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深化与科研院校合作,加强与发达地区交流,用好东西部协作平台,不断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支持职业院校、科研单位、国有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实现成果转化。并适时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纳入职业院校、科研单位、国有企业有关绩效考核,鼓励国有企业加大产学研合作。开展企业专利培育计划,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建立绿色低碳产业专利数据库,开展绿色低碳产业专利导航、专利快速预审、维权援助等服务,推动知识产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知识保护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广。围绕低碳、零碳、负碳等领域,谋划布局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科技项目。围绕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生物质燃料替代、零碳综合供能、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加大技术应用推广力度。开展环保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新产品推广试点示范,实施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加快氢能技术研发和应用,以打造完善的氢能产业生态为导向,统筹推进氢能安全生产和“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资源保育,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改善自然资源生态系统整体质量,提高重点生态地区生态碳汇增量。充分利用适宜空间科学安排绿化用地,推进重点区域植被恢复。科学推进造林绿化,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持续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加强中幼林抚育,建设一批国家储备林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和利用竹林资源。开展嘉陵江及其支流沿线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防护林带建设,构筑嘉陵江沿线防护林体系。全面推行“林长制”,依法加强森林资源、古树名木管理保护。加强河湖、湿地、冻土层保护修复。系统实施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8%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500万立方米。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推广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技术。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农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推广耕地轮作休耕技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处置固废危废,加强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控制土壤污染来源,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围绕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低碳生产消费理念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实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高水平发展康养文化旅游,深化绿色低碳景区建设,加快建设大蜀道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康养度假胜地。以会议、展览、赛事等为突破口,规范实施大型活动碳中和。持续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快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推进粮食节约减损,防止食品浪费。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市、县(区)委党校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纳入有关班次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提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专业能力素养,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坚持全市“一盘棋”思维,各县(区)要准确把握自身发展定位,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禀赋,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

2.上下联动制定碳达峰方案。各县(区)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生态资源、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工作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一刀切”或运动式“减碳”。各县(区)碳达峰工作方案经市碳达峰碳中和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平衡、审核通过后,由各地印发实施。

三、对外合作

(二)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秉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依托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加快“一带一路”投资绿色合作转型,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绿色能源、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建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统筹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扩大绿色低碳产品出口。

(一)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按照国、省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做好全市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着力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升统计核算水平。建立健全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按要求编制温室气体清单报告。

(三)完善落实经济政策。统筹整合财政支持政策,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落实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全面落实好企业从事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等国家促进节能环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推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探索推动绿色基金、绿色债券在广元落地。深入开展银行机构绿色金融评价,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引导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碳减排重点领域内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融资。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行业组织设立低碳转型基金。推动发展绿色农业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和林木保险等绿色保险产品。

五、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牢责任,按照市碳达峰碳中和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本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类市场主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三)严格监督考核。加快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实行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强化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对工作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表扬;对未完成目标的县(区)和部门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县(区)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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