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 国环境规划署(UNEP)于1988年联合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 委员会(IPCC),旨在向世界提供一个清晰的有关对当前气候变化及 其潜在环境和社会经济影响认知状况的科学观点。该机构通过发布 一系列报告,在气候治理的关键节点上,从科学基础上支撑了国际 气候治理的进程。
IPCC第一次评估报告系统评估了气候变化学科的最新进展,从 科学上为全球开展气候治理奠定了基础,从而推动1992年联合国环 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旨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 第一份框架性国际文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1995年发布的IPCC第二次评估报告为1997年《京都议定书》 的达成铺平了道路。
IPCC第三次评估报告开始分区域评估气候变化影响,适应议题
被提高到了和减缓并重的位置。
2007年发布的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将温升和温室气体排放相结 合,综合评估了不同浓度温室气体下未来全球气候变化趋势,为2°C 目标奠定了科学基础,尽管2009年达成的《哥本哈根协议》不具备 法律效力,但2°C温升目标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
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全球气候变暖的事实以及人 类活动对气候系统的显著影响,为2015年顺利达成《巴黎协定》奠 定了科学基础。从具体内容来看,IPCC通过历次评估报告对不同科 学
问题的认知不断强化,为国际气候治理奠定科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