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低碳发展市场体系
开展
深圳温室气体
减排的潜力、成本与效率专题研究,通过对工业、商业、社区的
碳排放指标限额与考核试点,逐步实现全市碳排放责任目标化。(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人居环境委、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
2.试行工业产品能耗统计和碳标识制度。
研究建立单位工业产品能耗统计和碳标识制度,制定深圳市工业产品碳标识
认证管理办法,规范企业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提高深圳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统计局、市场监管局)
3.将低碳绿色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目录。
对企业的能耗和碳排放进行年度考核,对其中的领先者赋予绿色商品标识,列入政府优先采购目录,在政府采购中予以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委、政府采购中心、科工贸信委、市场监管局)
对于自主创新、
节能环保等具有先进技术但尚未形成成熟市场的企业进行培育,鼓励和引导其加大投资,推荐其进入国家产品目录。(责任单位:市财政委、政府采购中心、科工贸信委)
对已纳入自主创新产品、
节能减排产品目录的中小企业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予以扶持,采取价格扣除或评标加分等优先措施。(责任单位:市财政委、政府采购中心、科工贸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