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界碳
市场的发展及运作经验,给我们的启示及其对我国的建议如下。
借鉴欧盟排放交易计划的经验,采取经济手段
减排温室气体 根据对现有资料的评估,欧盟排放交易系统实施的第一阶段有三个教训 。第一,准确的排放数据对设立有效的排放上限,实现预定的减排目标十分必要。第二,应有足够的计划实施时间以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第三,额度分配的方法对政府和行业管理行为均有重要影响。一般地说,免费分配可使项目参与者创造或转移大量财富,而拍卖则可能产生政府收入,可用于降低低收入人群税负、支持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等多种目的。
煤炭、石油等稀缺资源,在开发利用中不仅影响地表生态环境,还将释放出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物质。从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角度看,化石能源产品价格既要反映生产成本,更要包括环境成本和安全成本。因此,应提高资源税税率,将探矿权、采矿权费用摊入成本,并收取环境治理费用和安全费用。通过利用价格、税收等杠杆,起到调节企业和社会行为的作用,使温室气体减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应加强环境交易管理机构的能力建设,包括许可证发放机构、交易机构及其运作等。我国已成立了与环境有关的
北京、上海、天津和湖北等多个交易所,界定其职能、分工、交易规则和管理等项工作,迫切需要开展。从国际经验看,
碳市场参与者众多,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环境和金融监管机构,如国家和区域政府以及国际机构、受监管设施的企业及其母公司; 交易行,如投资银行、交易中心、经纪人、公共和私人
碳基金等;项目开发商和
第三方经营实体。应规范这些主体的作用,同时发挥非政府组织、工会、消费者团体、智囊团、公众舆论和媒体的作用,保证我国环境交易市场起好头,并得到健康、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
碳金融可能会成为一种新的金融工具,迫切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尽早参与国际游戏规则的制定,避免被发达国家占据制高点,我们只能长期处于被动的局面。
提高认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应提高各级决策者对减排温室气体
问题的认识,不能简单地看成是外部压力,而应看作是我国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标杆。固然,发达国家占有技术和知识产权上的优势,但就减碳而言,我国的差距并不像其他领域那样巨大。如果我们能从提高碳生产力入手,提高我国制造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的附加值,将有利于提高产品竞争力,进而转变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因此,我们应利用好
CDM的机遇,在摸清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基础上,提出减排温室气体目标,加快产业升级和产品、产业结构调整,改善不合理的能源结构,发展低碳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一是鼓励技术创新,研发排放控制和预防技术;二是加快发展能耗低、污染少的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和产品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三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重点抓好工业
节能减排,积极利用热电联合技术、清洁煤炭技术、煤气化技术,提高公共建筑、
交通运输等的能源效率;四是降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成本,促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地热能等的经济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