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意义、挑战与实现路径

2022-3-16 09:33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 王瑞彬

碳达峰、碳中和影响广泛深远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指我国碳排放量将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并进入平稳期,其间虽有波动,但总体保持下降趋势。2060年前,通过采取除碳等措施,使碳清除量与排放量达到平衡,即中和状态。碳达峰、碳中和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基本共识。目前,全球已有50多个国家实现碳达峰,但未有主要经济体实现碳中和。从历史上看,各国工业化进程、资源禀赋、人口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客观上存在显著差异,因而在能源消费、碳排放曲线方面表现出不同的运动轨迹。

  (一)碳达峰是经济体工业化进程中的阶段性结果。评估一个国家碳达峰状况,不仅要看其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排放最高点,更重要的是要考察排放量所形成的高峰区间何时出现。这是一个时间段,排放量虽仍有波动,但相对稳定,并呈下降之势。而从更长的世界经济发展史看,一个经济体或会形成不止一个高峰区间。碳排放曲线表现出清晰的运动逻辑。促其演进的主要因素是经济体的经济规模、能源消费结构、减碳及除碳能力等。在这些因素变化的综合作用下,碳排放峰值出现上升或下降。一般地,当经济规模扩张、化石能源消费上升,如减碳、除碳能力未能随之大幅提升,则也可能迈向新的峰值区间。挪威于1979年即达到温室气体排放峰值,当年排放量为32.7百万吨二氧化碳当量(MtCO2e)。直至1995年,排放量未曾越过这一高点,形成27-32百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高峰区间。这一情形于1996年结束。随后,直至2019年,在34-38百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区间波动。其间最高值为2004年的37.7百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目前已转入下降通道,第二个高峰区间或将得到确认。

  (二)碳中和是经济体用碳与除碳数量达成动态平衡的状态,是经济社会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标志。实现碳中和是经济体对气候变化采取积极、全面应对策略的结果。对于一个较大规模的经济体而言,实现碳中和是以较为坚实的经济、技术、政策基础为前提条件的系统性工程。减碳并不否定增长,或被动地压缩增长空间,而是更注重生态环境效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全面发展。从全球范围看,已有不丹、苏里南等少数国家宣布实现碳中和。其共同特点是经济体量不大、产业结构单一、人口较少、碳汇条件占优等。对于更具有参考意义的体量较大经济体实现碳中和的实践还有待观察。截至目前,全球约70个经济体作出碳中和承诺,期限多定在2050年前。但是,各经济体所作承诺性质的法律约束力存在较大差异。德国、法国、丹麦等十几个国家将其纳入立法。中国、巴西、阿根廷等约十个国家将其纳入新的自主贡献方案,正式提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美国、澳大利亚等则为政策立场宣示或意向声明等。

  (三)碳达峰、碳中和的最终指向是经济增长与碳排放深度脱钩,实现社会繁荣发展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之间的有机统一。实现碳达峰是实现碳中和的前提条件和必经阶段,但是二者之间并不是自然的继起关系。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关涉社会方方面面深刻变革的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既不会一蹴而就,也不是一劳永逸。必须正确认识碳达峰、碳中和的内涵,整体规划、稳中求进,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从国内层面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向低碳清洁方向转变,提升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日前,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二工作组评估报告发布,称人为造成的气候变化给自然界造成了广泛的破坏,影响全球数十亿人。随着全球温升1.5°C,今后二十年,世界会面临不可避免的多重气候危害。去年发布的第一工作组评估报告指向同样的结论,并呼吁人类采取快速、大规模的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无论是减缓还是适应行动都需要国际社会达成普遍共识,采取协同行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创造了持续快速增长的奇迹,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也在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历史累积碳排放量方面居于前列。“十一五”以来,我国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降低化石能源消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经济增长模式从速度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我国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煤炭消费占比呈下降趋势,煤炭需求已在2013年达到峰值,2018年跌入60%以内,预期至2040年降至35%。清洁能源消费占比从2011年的13%上升到2019年的23.4%,并呈继续扩张势头。从全球范围看,我国能源消费需求增长率逐步降至年均1.1%,不及之前22年年均增长率的五分之一,在全球能源需求中的占比稳步缩减。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实现经济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保护平衡推进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从国际层面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助于增强我国参与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能力。当前,全球气候治理面临一系列困境。即使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有192个缔约方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方案均顺利实施,到203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仍将较2010年增加16%。如果这一态势得不到扭转,则到本世纪末或会导致全球温升约2.7℃。我国向国际社会主动宣布并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新的自主贡献方案,为我国进一步提出全球性气候行动倡议赢得更有力的支持。针对当前以《巴黎协定》为重要支柱的国际气候合作机制存在的效率不彰、力度不足等突出问题,我国可与广大发展中国家正式提出完善全球气候治理机制的倡议与展望,在坚决维护开展国际气候合作的基本原则的同时,正面回应时代进步的要求,就碳边境调节机制、数据分享、全球碳市场构建等重大议题提出鲜明主张。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