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轩:“双碳”目标落地 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

2022-3-15 10:28 来源: 中国电业

首先要明确,“双碳”的“碳”是人为排放或者人为移除的碳。在应对气候变化范畴,“碳”既表示二氧化碳,也表示“温室气体”,当表示温室气体排放量时,将二氧化碳的温室效应作为1并以此为基准对温室气体进行折算,其排放量单位为“二氧化碳当量”或“碳当量”。《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一条定义中明确,“气候变化”是指除在类似时期内所观测的气候的自然变化之外,由于直接或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地球大气的组成而造成的气候变化。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专业报告,“碳中和”是指在规定时期内人为二氧化碳移除与人为二氧化碳排放相抵消,实现二氧化碳的净零排放。可见应对气候变化要解决的是“人类活动”“人为”造成的影响。众所周知,当人们燃烧使用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时就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向大气中累积排放了大量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全球年均大气二氧化碳浓度由工业化前的278ppm(1ppm为百万分之一),到2019年升高到410ppm。

其次要明确,大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才是硬道理。人为通过植树造林增加森林蓄积量或者直接从空气中捕获二氧化碳并将其埋存起来不再排放到大气中等碳汇移除措施与二氧化碳排放相比较,在我国只占10%左右,要实现碳中和,大幅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才是硬道理,才能使碳汇措施移除的量与少量排放的二氧化碳相抵消。可见,风电、光伏、核能、水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虽然不直接移除碳,但其降碳的功能及效果可以通过替代化石能源减少碳排放展现出来。

再次要明确,对二氧化碳采取控制措施要基于科学基础。从理论上讲,二氧化硫等常规污染物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与其排放源位置、排放方式、排放持续时间有直接关系,所以必须就地治理或者在满足环境质量前提下小范围进行排污交易;而二氧化碳排放源不论在什么地方、以何种方式排放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基本相同。这一特性,使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最终要体现在总量减少上,总量性质决定了可以在更大空间范围内配置能源(如全球能源互联网)以减碳排放,以及推进全国甚至世界范围内碳排放权交易体现减排效益。由于温室气体控制的主体是一个国家(地区)或企业、个体,且可以通过改变人的生活方式为碳减排作贡献,所以在具体核算一个主体二氧化碳排放量或者某一产品碳足迹时,要考虑空间边界、资产边界、管理边界、直接排放(燃烧化石燃料排放或工业过程排放等)、间接排放(生产或服务过程中所消耗的中间产品中隐含的间接碳排放)、碳排放权交易等影响因素,而权威科学的核算方法是做好“双碳”工作的基础。进一步讲,二氧化碳虽然是人为排放温室气体的主要及代表性物质,但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氮化硫、三氟化氮等温室气体也是受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公约约束排放的温室气体。因此,IPCC的定义中,除“碳中和”外还有“温室气体中和”“气候中性”等概念。

根据我国2014年向联合国提交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能源活动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部经济活动的温室气体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比重约为72%和87%,可见能源活动是碳排放的重中之重。初步分析,2020年能源活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大概是99亿吨,占碳排放总量的85%以上,电力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约占碳排放总量的42%左右,工业、建筑、交通、其他方面各占30%、15%、12%、1%。由此可以看出,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占比最大,要解决二氧化碳排放问题,发展低碳电力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是实现碳中和的决定性措施,也是关键所在。

我国的能源消费中一直以煤炭为主,尽管比例不断下降,但2020年煤炭的消费量仍然占56.8%,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的消费量比例在不断地提高,现在占比达到24.3%。另外,我国的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经达到约75%,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经达到约43%。一次能源转化为电能的比重,发电用煤占煤炭的比重,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这三个指标都是正向指标,在我国都在不断地提高,可以说潜力仍然很大。从历史和现实来看,发达国家的煤炭大概90%多都用于发电了,我国占比是55%。当然,我国的煤炭用途还有很多,它不光是作为能源,还能作为原材料等。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我国已经达到26%左右,这个指标与发达国家是基本持平的,甚至是比发达国家比重还要高。主要原因当然是我们清洁能源消费的比重在提高。还有一个很主要的事实就是,发达国家的终端能源消费里面,天然气的比重很高,比起我们国家几乎要高近20个百分点,我们现在大概天然气消费占6%左右,这也是我们终端能源里面电能占比高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我国在新能源发电领域发展成效巨大。从2005年和2010年前后开始,我国分别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到2020年末,全国的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2亿千瓦,其中煤电10.8亿千瓦、水电3.7亿千瓦、核电0.5亿千瓦,煤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比重比2010年分别下降18和15个百分点。到2021年10月底,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已经达到10.02亿千瓦,比2015年年底实现翻番,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43.5%,比2015年年底提高10.2个百分点。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99亿千瓦、2.82亿千瓦和3534万千瓦,均持续保持世界第一。

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到2050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其中“美丽”的内涵必然包含了碳的标准,也可以说一个高碳甚至中碳的国家不会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因此,中国的发展必然是在2030年前碳排放达到峰值之后,由高碳向中碳、再向低碳过渡,当实现了现代化强国之后,再奋斗10年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社会,之后进一步发展形成负碳社会。这种以碳减少为特征的过程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是一脉相承的,也可以说是一体多面的表述,新的有关碳达峰及碳中和的承诺,进一步明确了中国低碳的进程和程度,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深化和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对于碳中和这个世纪难题,以现在全人类的智慧和中国的实际情况,难以对40年之后中国碳中和情况做出百分百的肯定判断。事实上,不论世界上哪个国家提出了什么承诺,从本质上讲都是有条件的和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的。不论从主观认识还是从历史上看,中国定是竭尽全力、更愿意提前而不是推迟实现碳中和目标。再从世界范围看,全世界对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已经形成了共识,随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等要求以及IPCC等机构的研究不断深入,尽快实现碳中和目标必将成为大多数国家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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