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美国的环境税费法律制度

2014-10-3 23:44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政府把税收手段引进环保领域,至今已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环境税收制度,联邦和州两级政府都开征了不同类别的环境税,税种涉及能源、日常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各个方面,总体来说包括对损害臭氧层的化学品的征税、与汽车使用相关的税收、开采税和环境收入税4类。

       一、对损害臭氧层的化学品的征税

       此类环境税于1990年1月1日颁布,并于1991年1月1日生效,按征税对象分类属于流转税中的消费税,按计税标准分类属于从量税,其征税目的是减少氟里昂的排放以保护臭氧层,此类税收主要包括破坏臭氧层化学品生产税、破坏臭氧层化学品储存税、进口和使用破坏臭氧层化学品进行生产的生产税、危险化学品生产税和进口化学品税等,其征收对象涉及到100多种有害的化学物质。此类环境税税率是通过基础税额乘以某种化学品的臭氧损害系数得出,不同的应税化学品分别适用不同的定额税率。基础税额从1990年每镑l.37美元提高到了1995年的3.1美元,以后每年提高0.45美元。特定化学品的调整因素则在0.l至10之间。

       二、与汽车使用相关的税收

       与汽车使用相关的税收具体包括汽油税、轮胎税、汽车使用税、汽车销售税和进口原油及其制品税等。其中汽油税的最初征税目的并非环保,但其实施对环境尤其是空气质量的改善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联邦政府汽油税的税率为每加仑0.14美元,各州税率差别较大,中等税率为每加仑0.16美元,且该税率提高的趋势一直持续,1992年以来就有15个州陆续提高了该税税率。此外,联邦政府对卡车使用者还征收12%的消费税。

        三、开采税

       开采税是对自然资源(主要是主要是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开采征收的一种消费税,其征税目的是通过减缓自然资源的开采速度来保护环境。目前已有38个州开征了此税,税率却相对较高且各州不同,例如俄亥俄州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税率分别为9美分/吨、10美分/桶、2.5美分/千立方英尺;而这组数字在路易斯安那州则分别是10、12.5、2.08。从总体上看,开采税目前不是各州的主要收人来源,其收人仅占各州总收人的1%一2%。

       四、环境收入税

       环境收人税是根据1968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超级基金修正案》设立的,实行比例税率,凡企业经营收益超过20万美元以上的法人均应按超过部分的0.12%纳税。

      五、税收优惠

       美国环境税收优惠政策集中体现在直接税收减免、投资税收抵免、加速折旧等税式支出措施上。例如,1991年起,23个州对循环利用投资给予税收抵免扣除,对购买循环利用设备免征销售税。美国联邦政府对州和地方政府控制环境污染债券的利息不计人应税所得范围,对净化水、气以及减少污染设施的建设援助款不计人所得税税基。同时规定,对用于防治污染的专项环保设备可在5年内加速折旧完毕。而且,对采用国家环保局规定的先进工艺的,在建成5年内不征收财产税等等。

       六、环境收费

       美国的环境收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水费和下水道费,此费为水污染的治理筹集资金。自来水和下水道按水表计量收费;二是固体废弃物收费,其按体积收费,以此抑制家庭产生过多的固体废弃物,收费标准为每30加仑的废弃物包装袋1美元到1.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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