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落细任务举措,保障节能降碳目标如期实现
(一)引导改造升级,发挥后发优势。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的
钢铁企业
节能改造升级潜力较大,通过积极采用《指南》等文件提出的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生产流程工序界面技术等成熟工艺技术与装备,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做出补位贡献。
(二)加强技术攻关,强化创新引领。整合各方资源,聚焦氢
冶金等低碳冶金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和创新研究,多措并举激发创新活力,为产业链协同耦合发展提供协同创新服务,促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与应用。
(三)促进集聚发展,发挥集约效应。推动能效已经达到或接近标杆水平的钢铁行业骨干企业,发挥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采用前沿技术和装备推动示范项目落地,促进集中集群发展,构建科学规范、结构合理的新发展格局。
(四)加快淘汰落后,促进优胜劣汰。钢铁行业在完成淘汰落后工作基础上,继续严格执行节能、环保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有关产业
政策,以
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且难以通过限期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的产能加快退出,通过节能降碳改造推动钢铁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