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密集出台政策,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2021-12-17 15:39 来源: 中国能源报 |作者: 朱妍

专家观点

整治不是不让项目上马,而是通过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走绿色低碳道路。对此,既要严格执行,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也要给地方留足合理整改时间,不搞“急转弯”,防止“一刀切”。

“根据自治区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小组《关于印发<全区违规在建‘两高’项目第一批分类处置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精准做好用能保障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出具了《关于宁夏鲲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乙二醇项目能耗替代承诺的函》,承诺通过宁东基地‘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挖潜改造落实项目用能指标,符合办理节能审查手续要求。”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信厅下发意见函,原则同意宁夏鲲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乙二醇项目通过节能审查。

该工程是典型的“两高”项目,2019年9月在未取得节能审查手续的情况下开工,今年7月被叫停建设,成为当地开展未批先建“两高”项目停产停建整改的案例之一。年底前,宁夏全区将完成违规“两高”项目整改销号清零。

包括宁夏在内,近期多地纷纷结合自身实际,密集出台政策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有了实招,如何见实效?

纠偏抢上乱上势头

“两高”项目大干快上、盲目乱上的局面,正在多地得到纠偏。

以上述乙二醇项目为例,紧急叫停之后,该项目不仅要补齐相关手续,还需制定节能改造措施。配套建设600兆瓦光伏和2万标方/小时电解水制氢装置,生产的电力和氢气用于各工序,年可替代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11.5万吨标准煤。经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13吨标准煤/吨,符合《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的通知》规定的“单位乙二醇产品综合能耗低于2.4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6.19吨标准煤,低于宁东基地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具备节能潜力的项目,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由于生产工艺落后、能耗水平较低,不具备改造升级的项目则要坚决拿下来。记者注意到,已完成的第二轮第三、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分别进驻辽宁安徽广西等8省区和吉林山东等5省,发现所有地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两高”项目管控不力。仅山西一地,就计划上马178个“两高”项目,预计能耗大幅超出“十四五”新增用能空间,其中101个在建或已建项目,手续不全比例高达71.3%。

“任由‘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后果很严重,会有三个直接影响:一是影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二是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三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开局之年,一些地方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方面冲动还很强烈,有大上快上、抢上乱上的势头,必须坚决遏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必久强调。

从源头出发建立长效机制

如果说项目整治是“快准狠”的短时举措,那么,如何建立长效机制,让效果真正可持续?

“该查处的查处,该曝光的曝光,持续传导压力。”徐必久表示,督察进驻阶段,专门安排专人、组建专组,从“十三五”能耗“双控”完成情况,以及“十四五”拟上马项目的节能审查、环评手续办理等方面着手,查实了一批突出问题。“我们制定了怎样在以后的督察中更好查处严控‘两高’项目的模板。不仅是这批督察,今后也是各批次督察的重点内容。”

除了中央层面,多地也拿出了自己的方案。一位熟悉情况的当地人士告诉记者,宁夏产业结构偏重、能源利用效率偏低,单位GDP能耗高达全国平均水平的4.1倍,六大高耗能行业分别超过规上工业增加值,占全社会能耗比重的60%和80%。“自治区最新出台了《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所有新增、存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据此进行审查。目录分为禁止、限制和淘汰三类,涉及电力、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等7个行业。比如,炼油、焦化、煤制乙二醇、煤制甲醇等传统‘两高’项目不再新建、扩建,对电石、合成氨、热电联产等项目提出具体的限制要求。”

传统用能大省山东,近日也在就“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征求意见,并在全国首推新建“两高”项目碳中和策略。面向六大高耗能行业中的煤电、炼化、焦化、甲醇等16个细分领域,山东要求新建及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新增碳排放量,需通过其他途径落实替代。替代源碳排放削减量未落实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该办法一旦确定,意味着该省“两高”项目将面临更加严峻的碳减排考验。

不搞“急转弯”,防止“一刀切”

多位专家一致表示,整治不是不让项目上马,而是通过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走绿色低碳道路。对此,既要严格执行,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也要给地方留足合理的整改时间,不搞“急转弯”,防止“一刀切”“一阵风”。

在新项目上马之前,先要抓好存量。石化联合会煤化工专委会副秘书长王秀江举例,我国现代煤化工产业在结构布局、技术创新等方面进展积极,但确实存在能耗较大、“三废”排放较高等问题。当前,全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仅在10%左右,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30%左右。“这些项目投资体量大、工艺流程复杂、建设周期长,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应加强差别指导、分类处置,妥善处理好存量、在建和拟建项目的关系。对于存量项目,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引导企业分步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对于已经获批、在建的项目,不符合环评和能评要求的需坚决整改;已经获批但未开始建设的项目,建议重新开展能评审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提出,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台账管理,以此为依据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同时,鼓励公众举报未批先建的“两高”项目,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按规定起诉未批先建的“两高”项目。“建议国家发改委会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建立通报批评、用能预警、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对违规项目要及时通报,并提请纪检和国家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但也要科学设置考核时间,为地方压缩产能、企业节能改造腾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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