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信托为双碳目标实现提供新动能

2021-12-7 09:21 来源: 金融时报 |作者: 谢晶晶

在双碳目标下,为推动碳信托相关业务发展,信托行业有哪些积极实践?又面临哪些困难?


  袁田:结合双碳目标以及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整体战略,信托行业持续深化转型服务绿色经济发展,大力推进绿色信托创新发展。在碳信托领域,已有信托公司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先行先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实践效果。例如,中航信托发起设立“碳中和”主题绿色信托计划,与专业的碳资产管理机构合作筛选优质碳汇标的资产,募集社会资金投向碳排放一级市场或全国交易市场交易碳配额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通过市场化手段助力控排企业完成碳履约,同时也可助力碳资产合理定价与有效流转,依托信托灵活的制度安排,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碳中和行动,为受益人实现最佳信托利益。实践中,也有信托公司针对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发设计碳信托产品或直接投资于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积极助力碳减排技术的商业化应用。

  信托公司开展碳信托业务虽然已经迎来良好的市场机遇,但是限于创新业务的开拓难度、自身能力建设储备不足、配套政策制度尚待完善,碳信托发展仍然面临现实困境。其一,信托公司深刻理解绿色产业及碳技术领域的业务逻辑还有待加强,绿色产业范围广,细分领域多,市场化程度水平不均衡,相应地投融资风险判断逻辑更加复杂,需要信托公司深耕产业,探索可持续的商业盈利模式,平衡资金方与资产方的双向需求,方能提供妥适的信托金融服务及受托服务。

  其二,信托公司开展传统融资类信托业务的思维惯性和管理方式亟待变革,需要深化转型甚至重塑业务能力结构,提升围绕碳资产的账户管理受托服务能力和基金化的权益投资能力以及依托数字化系统运营的项目动态管理能力。

  其三,伴随绿色信托业务的全流程管理,环境风险将被纳入并成为信托公司开展项目风控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信托公司自身还是交易对手的环境信息及管理风险均须通过科学规范的内控制度和管理规范加以约束与防范,对信托公司开展绿色信托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信托业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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