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中国与世界

2021-9-9 13:17 来源: 学术前沿

绿色金融将成为实现碳中和的政策抓手


未来30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巨量的投资。虽然当前已有的预测结果不尽相同,但所有投资规模预测都将超过100万亿元。如此巨大的投资规模,政府资金只能支持一小部分,巨大的缺口还要靠社会资本来弥补。要运用市场化的方式,引导金融体系提供所需要的投融资支持,以绿色金融和碳交易作为实现“碳中和”的政策抓手,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撬动金融资源向低碳绿色项目倾斜。

据中国人民银行披露,截至2020年末,中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为11.95万亿元,存量规模位居世界第一,其中电力、热力及交运等行业的绿色贷款占绿色贷款余额比重为59.67%。但相对于中国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总体规模(约168万亿人民币)而言,绿色贷款占比仅约为7%。截至2021年3月22日,中国绿色债券存量为9108亿元人民币,位居世界第二。但是,无论是在中国目前信贷300多万亿元的总体规模中,还是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所需百万亿元级别的绿色低碳转型投融资规模相较,目前绿色信贷规模只能算是“九牛一毛”。在国内层面,大型金融机构和央企积极抢抓机遇,发行“碳中和债券”。截至目前,中国已发行48只碳中和债券,发行规模合计达692.2亿元。在国际层面,2016年9月,中国作为G20主席国,将绿色金融纳入G20议题;2019年4月,中国倡议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家联盟,发布“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合作打造政策对话和沟通平台、环境知识和信息平台、绿色技术交流与转让平台。目前,只有中国和欧盟出台了明确的绿色分类标准,中欧双方也正在推动中欧绿色分类标准的趋同。

绿色金融分类标准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有助于界定哪些金融产品和服务应纳入绿色金融范围。为推动中国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修订了绿色债券标准。在其联合发布的最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中,删除了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类别相关内容,标志着绿色债券不再支持任何涉煤项目,包括节能领域火电机组污染防治等与煤炭相关的项目,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更加科学准确。其他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如银保监会发布的《绿色信贷统计标准》,国家发改委会同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等,尚未作出相应的调整,应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法律法规。从推动绿色金融健康发展的角度看,金融监管部门应尽快健全和统一绿色债券的认证标准,加大对“洗绿”“漂绿”等行为的处罚力度。目前,中国和欧盟正在推动中欧绿色分类标准的趋同,避免国际绿色金融市场的碎片化发展。绿色分类标准趋同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形成绿色金融的全球共识,有望形成绿色金融的第一个国际标准。

发展绿色金融,要完善环境气候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环境信息披露是引导资金投向绿色产业的重要基础,是缓解绿色投融资信息不对称、降低运营风险和承担环境与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目前,国内并未强制要求企业披露环境和气候信息,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意愿低;金融机构缺乏采集和评估企业和项目碳排放碳足迹信息的平台和能力,较难作出科学客观的绿色投融资决策。据2020年11月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9年)》显示,2019年中国沪深股市上市公司总计3939家,其中已发布相关环境责任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及可持续发展报告有效样本的企业共1006家,占所有上市公司数量的25.54%,仍有逾七成上市公司未发布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报告。即便是披露环境信息的部分企业,也存在着披露程度低、披露信息内容标准不统一等相关问题

当前,健全完善信息披露的激励机制迫在眉睫。深交所、上交所分别在2020年2月和8月修订了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南,明确规定上市公司需披露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全面提升对国内上市公司碳排放相关报告的合规标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部将推动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将研究建立强制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这些能否尽快落地形成可操作的强制性规章制度,出台后能否得到严格执行,都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环境和气候相关的风险已经成为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气候变化给金融资产带来的风险,未雨绸缪,做好资产风险评估,包括一定的压力测试,积极应对气候挑战。在绿色低碳转型的过程中,高碳资产将加速折旧,在正常使用寿命前成为搁置资产,可能会形成一些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因此,金融机构需改变过去对资本密集型高碳排放企业的估值与行业偏好,控制投资高碳资产,将气候因素纳入投资风险管理框架,以降低资产搁置的风险。同时,发展绿色金融将会带动百万亿级的绿色低碳投资,金融监管机构应适时调整绿色金融资产风险权重,降低绿色不良资产容忍度,开展绿色资产证券化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ESG产品,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其开展绿色投资。

需要注意的是,绿色金融存在着技术复杂、周期长、盈利低、政策风险高、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与金融追求短期盈利的惯性思维存在潜在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的动力不足,使得当前绿色金融仍以传统的项目融资和绿色信贷为主,产品结构和服务模式单一。可以说,无论从结构、数量上看,还是从效果上看,这都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要求存在不小差距。如何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防范气候变化带来的相关金融风险,在执行层面还面临诸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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