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储能”双轮驱动 新型储能政策加持发展未来可期

2021-9-2 09:05 来源: 中国基金报 |作者: 吴雨其

国家政策加持新型储能发展 未来新能源迎来巨大市场机遇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大力支持包括电化学储能在内的新型储能发展。作为深耕于新能源与储能领域的林洋能源无疑站在了“风口”。

当问及现在国家在鼓励建设电化学储能电站方面有没有鼓励政策时,科技司表示,“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大力支持包括电化学储能在内的新型储能发展。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持续加强对新型储能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和政策机制的部署,提出新型储能项目一律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备案制管理,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推动新型储能同时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不断建立完善新型储能价格机制,鼓励配套储能的新能源项目在竞争性配置、项目核准等方面获得政策倾斜等一系列举措。”

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研究编制新型储能规划中进一步明确 “十四五”及中长期新型储能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开展新型储能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各地区规模及项目布局,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意见中还指出,未来还需健全“新能源+储能”项目激励机制。对于配套建设或共享模式落实新型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动态评估其系统价值和技术水平,可在竞争性配置、项目核准 (备案)、并网时序、系统调度运行安排、保障利用小时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在如此利好政策推动下,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迎来历史性机遇。作为在“新能源+储能”领域发力的林洋能源也将充分发挥差异化优势,公司发展将迎来更大空间。

此外,记者注意到,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情况积极完善峰谷电价机制,拉大峰谷电价,促进用户侧储能发展。发改委负责人对此回应道,由于电能无法大规模存储,生产与消费需要实时平衡,不同用电时段所耗用的电力资源不同,供电成本差异很大。在集中用电的高峰时段,电力供求紧张,为保障电力供应,在输配环节需要加强电网建设、保障输配电能力,在发电环节需要调动高成本发电机组顶峰发电,供电成本相对较高;反之,在用电较少的低谷时段,电力供求宽松,供电成本低的机组发电即可保障供应,供电成本相对较低。

林洋能源负责人表示,希望结合一些较大的能源基地,以打造集中共享式储能商业模式。与此同时,公司能依托储备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及智慧能效管理云平台上近5300多家高能耗工商业用户、三峡平台、20多个整县5GW分布式可开发量,打造“分布式+用户侧储能”新商业模式。(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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