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碳市场的广泛经验和对我国碳市场的启示

2021-8-30 15:21 来源: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作者: 张铮

国际经验对我国碳市场发展的启示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第一次向世界郑重宣告了中国的“双碳”目标,即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利用市场机制来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正式启动上线交易。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纳入了2162家发电企业,年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当前碳价在50~60元(约合8~9美元)之间浮动。对比不难发现,全国碳市场的体量远超全球其他体系,运行初始就成为世界规模最大的强制性碳市场,目前的碳价水平大致和RGGI相当。

根据生态环境部今年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的介绍,全国碳市场的下一步建设将围绕如下几点: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出台,建立健全全国碳市场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全国碳市场各环节的监管,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在发电行业碳市场运行良好的基础上,将按照 “成熟一个、批准发布一个”的原则,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逐步纳入更多高排放行业,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和交易主体,提升市场活跃度,充分发挥全国碳市场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导气候投融资的作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服务于总体气候目标和协同治理是目前绝大多数碳交易机制的政策定位,很多碳市场从建立初始,就已经配合其他政策,共同推动全社会的低碳转型。例如EU ETS在欧盟的“20-20-20”目标(即2020年相比1990年的碳排放减少20%,可再生能源占比提高到20%,能效水平提高20%)框架下,综合考虑了可再生能源和能效提高政策的额外减排贡献,设定了合理的总量水平。加州总量和交易计划与其他政策,特别是推广可再生能源和改善空气质量等方面,起到了相互推动的效果。这些实践经验和成果,在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对碳市场如何在全国一盘棋中发挥其制度创新优势,有着良好的借鉴作用。

同时,国际经验也一再证明,碳市场的建设既不能刻舟求剑,也不是一蹴而就,需要从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量体裁衣”,并随着政策目标的发展不断地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其减排效果的发挥。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十四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和18%。此外还提出了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在2030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尽快制定和出台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应紧密结合“十四五”规划要求、配合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和瞄定碳中和愿景目标,分步走、分阶段,逐步地完善和调整,在短、中、长期持续助力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的有序推进。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至今已走过了16个年头,横跨全球四大洲的近40个国家,积累了丰富多样的设计和实践经验。进一步推动碳市场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加深双多边对于市场机制的认识,汲取和了解在制度创新和市场运行方面的国际经验和教训,对提高国内各方建设健全和有效运行全国碳市场的能力,以及发挥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的引领作用,具有现实和积极的意义。

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是中国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一次广泛而深刻的系统性变革,同时也是一场硬仗。全国碳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无疑将是这一进程的重要推手。(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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