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碳交易市场监管经验对我国的启示有哪些

2014-9-28 13:41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中国碳交易网讯: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碳交易市场监管体制。碳交易市场在范围上具有跨区域、跨国界的特点,在市场性质上具有金融产品市场、能源产品市场和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特点。由此决定了市场的高度复杂性及多层次性。碳交易市场作为跨区域、跨国境的市场,其监管机构有地区级、国家级和跨区性、跨国性等,这些机构的职能和作用需要多层次的立法来规定及协调; 碳交易市场作为具有多种属性的市,其监管机构的种类也应该包括金融、能源、环保等。因此,建立一个综合性的协调管理机构十分必要。

       制定严密的监管法律规范体系。碳交易市场的监管必须依赖相应的法律法规。欧美国家的立法经验是首先充分运用已有的相关法规来解决相同性质的法律问题,以减少立法成本; 其次,及时制定新的立法来应付全新的法律问题 ,在市场启动时,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基本到位,这是保障碳交易市场规范运行重要前提之一。

       定期的市场调查及评估。由于碳交易市场是新兴市场,监管总有不到位的地方,法律也会有一定的滞后性,欧美国家都聘请第三方机构定期进行市场跟踪调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为完善法律制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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