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1.88亿吨 位居全国首位

2021-7-8 15:43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吴璇

碳普惠机制创新惠及公众 绿水青山真正变成金山银山


  在配额有偿发放竞价取得成功后,广东又有了新的目标:如何通过市场调节,支持和激励全社会节能降碳!由此,又催生了广东碳市场的另一项创新——碳普惠机制。

  顾名思义,碳普惠就是一种让低碳发展红利惠及公众的机制,并借此让公众参与到碳交易中来。

  2017年,广东发布《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正式将PHCER(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补充机制。

  纳入碳普惠制试点地区的相关企业或个人,通过自愿参与实施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如节水、节电、公交出行等)和增加绿色碳汇等低碳行为产生的减排量,被允许接入碳交易市场。

  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是其中一大重要内容。近年来,广东不断扩大碳普惠的生态补偿政策实施范围,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开展护林、巡林等生态保护提供激励和补偿。

  这一尝试,也被认为是很好地回答了“绿水青山如何变成金山银山”这个问题,成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种有益探索。

  2019年,广东省委和省政府印发《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构建形成由珠三角地区、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发展区构成的“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

  其中对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定位是——全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在这个区域,“重点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严格控制开发强度”。而碳普惠制度,正是广东提供的重要生态产品。

  因此,碳普惠项目的开发和核算,逐步向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等地区倾斜。以林业、光伏为代表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高于碳排放配额同期成交价,反映出社会对于PHCER公益性质的认可及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截至2021年6月中旬,广东碳市场累计备案签发了171个碳普惠项目,签发191.96万吨PHCER,其中林业碳普惠项目135个,签发177.08万吨林业PHCER,为林业碳普惠项目业主创收3584.8万元。其中覆盖原省定贫困村99个,苏区老区县4个、民族地区县两个,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约2466万元。

  当然,并不是所有森林都能拿到碳市场交易。进入碳市场必须满足前提条件——可核查、可量化、可追溯。而且,一片森林的碳汇价值到底几何,也要通过复杂的核算。计算结果出来之后,还需得到第三方机构认可,然后报相关部门根据时间周期来签发具体林业碳汇量。

  “绿水青山”除了碳汇价值,其生态价值也是多样的,比如其生物多样性。而这种生态价值,也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交易。这又引出广东碳市场的另一项制度创新——生态补偿核证自愿减排量(STCER)。

  2019年12月,广东生态补偿平台启动,落地首个生态补偿产品,开发生态补偿核证自愿减排量(STCER)2220吨,并完成交易。这种产品的实质,也是一种生态补偿和对生态保护区域的支持。例如,某一个地区,想要获得穿山甲的保护经费,就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将这一片生态林量化成STCER的产品,放到平台上交易进行“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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