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碳税最新进展:覆盖更多国家 税率不断提高

2021-6-16 14:54 来源: 中国税务报 |作者: 于斐

碳税发展历程


碳定价机制指生产商排放一定量的二氧化碳需支付相应费用的政策,其背后的经济原理较容易理解:如果一项商品价格越昂贵,那么其使用量会越少。碳定价机制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大清洁能源投资,鼓励开发和销售低碳产品和服务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碳定价机制主要包括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两项内容。碳税又分为广义碳税和狭义碳税。狭义碳税特指对二氧化碳排放量或对化石燃料按照其碳含量征收的税,广义碳税还包括对能源使用征收的税,主要是能源消费税。碳排放权交易指将碳排放作为一种商品,允许企业在一定排放总量的前提下,买入或卖出相应的配额。

根据世界银行5月25日发布的《2021碳定价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报告,截至今年5月,世界上已经实施的碳定价机制共计64种,覆盖全球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21%,其中35项是碳税制度,涉及全球27个国家。

芬兰、挪威、瑞典、丹麦等北欧国家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征收碳税,是世界上最早征收碳税的国家。进入21世纪,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瑞士、列支敦士登等欧洲国家也陆续开征碳税。2010年以后,冰岛、爱尔兰、乌克兰、日本、法国、墨西哥、西班牙、葡萄牙、智利、哥伦比亚、阿根廷、新加坡、南非等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了征收碳税国家的行列。

各国的碳税征收情况也不尽相同,有的是作为独立税种,有的以早已存在的能源税或消费税税目的形式出现,还有的取代了之前的燃料税。根据统计,已开征碳税的国家之间,税率水平差距较大,从低于1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137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不等。总体来看,欧洲国家税率较高,例如瑞典为137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瑞士为101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冰岛、芬兰、挪威、法国等国碳税税率在40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73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之间。部分美洲和非洲国家碳税的税率较低,阿根廷、哥伦比亚、智利、墨西哥、南非等国家普遍低于10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新加坡和日本是亚洲目前征收碳税的2个国家,虽然其税率水平较低,分别是3.7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和2.6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但覆盖碳排放范围较广,分别达到了本国的80%和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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