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目标下的中国城市之变

2021-4-26 08:40 来源: 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作者: 庄贵阳 魏鸣昕

我国低碳城市建设的进程与建议


从 2010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启动第一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开始,中国低碳城市省市试点工作先后启动三批,全国共 87 个省市区县纳入试点范围,试点内容愈发明确,思路愈发清晰。试点规模上,逐步聚焦到地市级层面的二三四线城市,覆盖了经济发达区、生态环境保护区、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等多类地区。试点政策设计上,试点内容和目标任务明晰化,试点要求具体化,监控、评估等配套政策不断完善。

经过对低碳试点城市与同类地区减排绩效的对比研究,发现低碳城市试点提高了试点城市低碳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探索出不少创新性的举措和做法,尤其是低碳试点城市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普遍高于非试点地区,也显著高于全国平均碳强度降幅。

从政策属性的角度判断,三轮低碳城市试点属于探索型和开拓性试点,兼顾综合型和专业性特点,是在地方政府自主推动下中央授权开展的试点。相对于经济领域的其他试点,低碳城市试点还具有弱激励弱约束的政策特征,即既无明显倾斜的经济支持和优惠政策,又无充足强制的约束条件,因此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和学习能力就尤为重要。

在第一批低碳试点城市中,杭州市的表现最为突出。杭州市积极申报争取低碳试点,并迅即成立市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十二五”低碳城市发展规划,其公共自行车项目成为很多城市的效仿对象。作为改革开放的领头羊,深圳市自设市伊始就是国家层面开展试点示范的青睐对象,其“蓝天、低碳和经济”协同“三达”走出了一条创新驱动的低碳引领之路。

在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中,镇江突出重围,其智能化的城市碳排放管理云平台成为了试点城市仿效的对象。第三批试点城市成都则加强政策创新,首创激励公众个人、小微企业节能减碳行为的“碳惠天府”机制,大量融入“成都元素”助推公园城市建设。

总体来看,各地在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过程中,开拓创新,争做典范,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许多值得推广的经验,同时也暴露出制约低碳发展的问题和短板。

一是激发城市低碳发展的内生动力。现阶段中国推动低碳发展工作总体上通过行政问责的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容易使基层政府形成考核依赖,低碳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导向社会释放了低碳减排市场信号,推动了深度脱碳技术和零碳产业的全球布局。

二是完善城市碳达峰方案的科学论证机制。在低碳城市政策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城市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在全国一盘棋的大思路下,区域协同发展协同达峰。

三是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长效机制。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战略部署,要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各地积极相应,争先探索。需要建立与时俱进的考核评价机制,对于实施好的地区应当予以财政、税收方面的支持,对创新惰性较强的地区应当进一步明确目标管理和问责机制。

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城镇化进入由速度型向质量型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首先正式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建设思路,党的十九大报告又进一步提出了新发展理念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绿色低碳转型下的新型城镇化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第一要充分考虑不同规模城镇自然条件、人口规模、产业结构以及城镇定位的差异性,因地制宜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第二要加快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改善“高碳锁定”问题;第三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低碳考虑,在技术层面应用净零排放方案,建立起固定资产投资的监测考核体系;第四要刺激绿色消费,引导垃圾分类,推广绿色出行,培育居民绿色低碳行为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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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庄贵阳 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魏鸣昕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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