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是实现“碳中和”目标最重要、最经济的手段
根据建言“十四五”能源发展系列活动发布的《
节能新思路、新模式、新举措总结报告》(下称《报告》),我国提出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
碳中和目标,这将意味着从2020年到2060年这40年间,我国各行业二氧化
碳排放的总量应从2019的每年约115.35亿吨(包括能源领域和工业过程如
水泥制造过程的排放)减少到接近零,而无法
减排的部分则应通过增加再造林、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等在内的各种
碳汇措施来实现碳中和。
《报告》同时指出,能源行业的碳中和任务(包括碳汇抵消量)约为每年100亿吨,从欧盟实现2050碳中和目标50%需要依靠节能来完成的基准情景来看,节能也应成为我国实现能源领域碳中和目标的最重要手段。
陈新华指出,节约下来的能源也是最清洁最安全的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核能,以及CCUS等减排技术相比,节能手段也是最为经济的。“节能一直是我国能源发展的优先战略,但在实施过程中面临两大悖论:一是很多节能潜力大、回收期短的技术无法大规模推广;二是节能优先的国家战略因为没有好的商业模式而贯彻不到位。节能
市场存在量大面广、专业技能缺乏、综合服务能力有限、成本高、融资难、恶性竞争严重等
问题。”陈新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