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市场下的碳会计信息披露

2020-5-28 20:17 来源: 大经贸 |作者: 詹怡

我国碳交易市场下碳会计信息的披露现状分析


截止到2014年年底,7个碳交易市场试点已全面启动并进行了线上交易,纵观近年来有关碳市场发展的众多举措可以看出我国的碳市场具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但在不断发展的碳市场的背后,有关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各种现状及问题也日益暴露。

(一)我国碳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统一规则和标准

2012年,我国成为第一大碳排放国家,虽然在环境保护方面有相关的法规相继出台,但截至目前关于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文件几乎没有,作为环境信息披露的分支,碳会计信息披露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在进行环境信息披露时,主要披露形式有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以及环境报告,其中环境报告形式居多。

企业在进行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方面,由于没有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支撑,大部分企业不会主动披露相关碳排放交易数据,甚至抵制碳排放相关会计信息的披露。目前,国内企业不愿为减少破坏环境气候而增加支出。即使不得不增加环境保护的支出费用,实际上仍不是资源向社会公众披露碳会计信息。我国一些现有的法律法规仍不全面,且内容在实务操作层面上存在着差距。

(二)缺乏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动力

碳会计信息披露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仅作为环境保护信息披露的一部分进行披露,而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信息上还未能进行深度清晰的披露,更何况是作为副本而存在的碳会计信息披露。中国上市百强企业在CDP中国报告中的回复率仅为21%,回复率如此低的原因排除问卷设计、提交时间等客观因素,更主要的原因是碳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必要的动力。同样在碳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企业在缺少政府法律法规支持和财政压力方面的限制的情况下也觉得力不从心。在日新月异的市场激烈竞争中,企业一方面要考虑减少环境支出,一方面又不能降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有些企业在现阶段很难通过技术手段来拿到两全的境地,因此环境方面的披露就被忽视了,从而导致碳会计信息披露也无从谈起。

(三)我国碳会计信息披露政府监督力度不够

尽管上市公司遵照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要求,定期披露年报、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报告等公开信息,但是碳会计信息披露尚未包含在其中。企业大多比较谨慎,考虑到企业排放对于社会影响和国家监管顾虑都不愿披露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以及碳排放权交易明细。

企业作为会计主体,评估自身对自然环境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容易从自身利益出发,不愿主动披露碳会计信息,即使披露会计信息内容,也不够真实、全面。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行政管理和专项环境审计,开放信息保密的问题,使得碳会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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