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福建省纳入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政府批复同意的《福建省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结合近期工作安排,我厅组织对福建省碳
市场企业进行了核查,审核确定了纳入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名单。现将《福建省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福建省纳入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冯东俊、易锦华
电 话:0591-88367170、87272719
附件:1.福建省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
2.福建省纳入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名单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