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先世界的欧盟气候法草案 来得及挽救全球气候吗?

2020-3-14 17:01 来源: CSR |作者: 鄭宇茹

桑伯格批《气候法》草案形同投降


除此之外,《气候法》草案也引起包括瑞士少女桑伯格(Greta Thunberg)等环保人士和团体的不满,认为欧盟「到2050年实现零排放」的目标形同「投降」、「放弃」,「我们需要的不只是2030或2050年的目标。最重要的是,我们在2020年以及接下来的每个月和每年都需要它们,」34名青年气候活动人士在给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成员国的公开信如此写道。

绿色和平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orld Wildlife Fund,WWF)在《欧洲绿色协议》提出后,就曾对将推出的《气候法》提出以下12点建议:

1.宣佈气候紧急状态(Climate Emergency),并调动欧盟所有力量全力应对。
2.承诺欧盟到2040年实现经济范围内的气候中立(零淨排放),并在此后实现负淨排放。
3.将欧盟2030年的减排目标从至少40%提高到至少65%,而且所有部门都必须参与其中,并以科学根据来制定2035年以后的减排目标。 
4.透过立法和提供基金(给基于自然解方的生物多样性目的组织),制定欧盟要在2030年将减少2倍二氧化碳的目标。
5.承诺不会开倒车,并根据《巴黎协定》建立5年审议机制,修订目标,更新欧盟长期战略。
6.要求所有部门目标和立法都与气候目标一致,先从欧盟具有破坏性的生物能源政策开始。
7.设定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最后期限,禁止任何进一步的勘探、补贴和公共财政,以及(与烟草一样)所有广告和赞助,结束化石燃料时代。 
8.让欧盟委员会承担起减少欧盟国际碳足迹和生态足迹的任务,尤其是保护和恢复全球森林。
9.确保公平的过渡期,并使气候正义成为欧盟政策的基本原则。 
10.要求修改欧盟立法,使欧盟预算和公共及私人金融机构的运作迅速与1.5°C的目标一致,并将绿色投资排除在国家赤字的计算之外。
11.建立一个独立的科学机构,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报告,就欧盟的目标提供建议,并审查欧盟的计划和政策。
12.透过有意义的参与式民主,让欧盟公民参与制定气候政策(这应该从欧盟气候法本身开始)。

《气候法》草案出炉后,很明显可以看到与这12点相去甚远。

除了减排动作太慢,绿色和平也表示,一边制定目标,另一边资助气候杀手是没有意义的。

他们认为,现阶段的草案「不包括逐步取消对化石燃料和其他破坏气候的行业(如航空、机场和工农业)补贴的计画」、「无法解决化石燃料行业的政治影响和漂绿行为」、「不会承认畜牧业对欧盟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越来越大,目前占欧盟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12%-17%」、「将无法逐步淘汰新的汽油和柴油汽车」。

绿色和平认为《气候法》应包括加快从汽车和飞机转向步行、骑自行车、乘火车和公共交通等替代方式等措施,而这应该要在2028年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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