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碳家了解到,中国自愿减排项目的设计文件模板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和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公布。 这份编号为F-ccer-PDD的文件的版式基本取自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模板,并对中国特色内容做了部分要求,比如项目相关批复情况一栏,要求描述包括工程建设、环境评价、节能评估等批复情况。 项目的计入期类型也与CDM一致,有两种选择,包括7*3的可更新计入期和10年的固定计入期。 额外性论证一块并没有新的要求。
根据文件,这份模板适应于四类项目:
(一)采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
方法学开发的减排项目;
(二)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但未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或者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下注册的项目;
(三)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经产生减排量的项目;
(四)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但未获得签发的项目。
对于第三、四类项目的减排量计算,要求需采用根据该年份实际数据计算所得的电网排放因子,例如2009年减排量的计算可采用2011年发布的排放因子(根据2009年的最新数据计算所得)。这一点与目前
CDM项目的计入期内选用注册时的排放因子不同。 上述分类也进一步确认,国家发改委认可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经产生减排量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