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项目的碳排放权交易,即“基准管制与交易制度”

2019-10-4 22:22

在基于项目的碳排放权交易中,交易的运作基础是通过合作减排项目,使项目所实现的减排量可以转让给作为投资方的附件一国家,用于履行其在议定书中的减排义务,但是转让方国家的碳排放额度相应被扣减。联合履约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是基于项目的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交易形式,它们都是基于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合作的机制,这两种机制的区别在于,联合履约是附件一国家之间的合作机制,而清洁发展机制是附件一国家与非附件一国家之间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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