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市场机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2019-8-26 08:35 来源: 经济日报

社会成本内化:控制污染的两种方案


  前面分析过了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的原因,接下来要研究的是,应该怎样推动工业文明转型?为此必须先弄清楚两个问题:一是企业为何会损害生态环境?二是用什么办法控制企业损害生态环境?为便于分析,下面让我用企业碳排放的例子来讨论。

  众所周知,碳排放是造成目前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环境事关公共利益,企业为何不主动限排呢?对此经济学的解释是企业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分离导致的结果。换言之,企业只支付原材料、工资、管理费等内部生产成本,而将碳排放损害环境所发生的成本(治理环境的费用与居民受到的损害)转嫁给了社会(政府或居民)承担。正因如此,企业对碳排放漠不关心甚至肆无忌惮。

  据此分析,减少碳排放的关键是要将社会成本内化为企业成本。问题是怎样将社会成本予以内化呢?经济学家曾提出过两种方案:上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了征税补偿的办法,即由政府先向碳排放的企业征税,然后再补偿给受损居民。可是经济学家科斯1960年发表《论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明确表示不同意庇古方案,认为政府征税虽能将社会成本内化,但并非唯一方案,更不是最优方案。

  科斯提出的方案是,按照交易成本高低来分摊社会成本。在科斯看来,碳排放权的分配其实就是社会成本的分摊,或者说是界定产权。若将碳排放权(产权)界定给企业,则企业无需承担社会成本;若将碳排放权界定给居民,企业就得承担全部社会成本。至于碳排放权在企业与居民间如何分配,政府只需看界定给谁的交易成本更低。

  所谓交易成本,是指信息搜集、谈判沟通、组织协调等制度成本。在工业化初期,环境污染并不严重,公众环保意识也不强,将碳排放权界定给企业一般不会有人反对,交易成本会相对低;但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生态环境逐步恶化,公众环保意识不断增强,若仍将碳排放权界定给企业则反对者增多,交易成本会升高。由此看,为了降低交易成本,碳排放权分配给企业的比例应逐步降低,分配给居民的比例应逐步提高。

  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科斯方案,分配碳排放权只是内化社会成本的第一步,同时还得开放碳排放权市场,让碳排放权可以进行交易。可是现在有不少人担心,开放碳排放权交易后,有的企业买不起排放指标怎么办?我的答案很简单,买不起排放指标的企业当然只能限排,因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本来就是为了淘汰落后产能。

  是的,保护环境必须限制碳排放。由于以前未开放碳排放权市场,企业限排只能靠行政命令,由政府下令直接限制某些高污染企业排放;而现在开放了碳排放权市场,便可通过市场机制限排。实践证明,用市场机制限排要比政府限排更有效。现今经济学家大多赞成科斯方案而不支持庇古方案,归根到底,因为庇古方案是一种政府限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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