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科学院、省气象局、省能源局、省统计局等省直有关部门组成的
江西省2018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组莅临宜春,对我市2018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进行现场评审。会上,市政府办市长督查室主任张怀宇同志汇报了我市目标完成和任务措施落实有关情况,考核组对我市完成2018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全年目标任务给予了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2018年,宜春市深入贯彻江西省政府关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建设,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圆满完成了2018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各项目标任务。2018年,宜春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为1.173吨二氧化碳/万元,比2017年下降了6.82%;2016—2018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24.76%,提前两年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宜春市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低碳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加快推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切实增强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获得感、幸福感。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徐结强、副局长丁仕敏,市发改委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