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国外碳中和法律制度的实施

2014-8-18 18:43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碳中和理念实施的关键,在于其制度的设计是否有利于减排!世界各国为此进行了各种有益尝试。2008年2月,世界上第一个碳中和网络启动。该网络致力于为会员和世界各国政府、企业提供帮助以达到温室气体排放中和。目前4个国家、4个城市、7个企业加入该网络!英国国会通过了ClimateChangeBill,为英国居民设立记录排放信用的电子账户,当他们购买与碳排放相关的产品时,必须考虑其账户中的排放信用额度。想要使用更多能源的,必须参加排放交易以获得更多的信用额度。日本虽未加入该网络,但日本政府在立法和实践两方面对碳中和理念的践行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值得我国在低碳城市建设立法中予以借鉴。

       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为了减少由于化石能源利用产生的温室气体,促进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日本颁布了《关于促进新能源利用措施法》、《新能源利用的措施法实施令》等法规提倡使用太阳能、核能等清洁能源,并积极开展潮汐能、水能、地热能等方面的研究。日本还另辟蹊径打起了冬季积雪的主意,通过对积雪的处理解决夏天制冷问题。1吨冰的溶解热就相当于8.6升石油,北方城镇如果全部改用存雪制冷,节约的燃油为数可观,而相应减排的二氧化碳可高达3500吨。

       各种碳中和补助金制度的制定。据中国碳交易网了解到,2008年5月,日本政府发布了《面向低碳社会的十二大行动》。2009年4月,又发布了《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政策草案。出台了折旧制度、补助金制度、会计制度等多项财税优惠措施,引导、鼓励企业开发节能技术、使用节能设备。从2009年开始,日本政府向购买清洁柴油车的企业和个人支付补助金,以推动环保车辆的普及。自2009年4月1日起,日本已开始实施减免混合动力车等环保车辆的购置税和重量税的优惠政策。日本政府还联手企业对更换节能冰箱、空调的用户,补贴5000日元/台,对于使用节能设备的单位给予税收等多方面的优惠,对耗能过大的单位,进行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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