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各省(区、市)“双控”考核结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第14号公告】

2018-12-6 1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8年 第14号
 
  根据节能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区、市)2017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审定同意,现公告如下:

  北京、天津、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12省(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16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辽宁宁夏新疆3省(区)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北京、天津、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12省(市)予以通报表扬。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十三五”全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附件:2017年度各省(区、市)“双控”考核结果

2017年度各省(区、市)“双控”考核结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第14号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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