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

2014-8-7 15:15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明确国资监管权责边界

  作为国资监管单位,未来,国资委和市属企业之间的权责边界在哪?《意见》提出,市国资委以出资关系为基础行使权利并履行职责,着重围绕关系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点环节,制定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以管控资本投向、优化资本结构、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和效益为重点。国资委将通过股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体现出资人意志;通过依法制定或参与制定公司章程,维护出资人权益。

  与企业分类发展相配套的是企业分类监管。《意见》提出,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将分类完善治理结构、分类开展绩效评价、分类考核。同时将探索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监管的有效方式,国有股权低于50%的企业不再简单套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监管制度,实行更加市场化的监管机制。

  与此同时,本市还将建立国有资本收益分类收缴制度,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导向作用,加大对产业调整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自主创新等领域的投入。《意见》提出,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就社会普遍关注的国企领导人员薪酬和职务消费监管问题,《意见》提出,将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企领导人员薪酬水平,建立与经营管理业绩和风险责任紧密挂钩、与企业领导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与选任方式相匹配的薪酬分配制度。同时还将强化国企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张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既是深化国企改革的迫切要求,也是提升市国资委自身履职能力的客观需要。因此,必须将国资改革和国企改革同步谋划,推动国资改革和国企改革同步实施。加强国资监管的重点是管资本,《意见》对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和手段都提出了明确的方向。从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角度来说,监管的主线是战略执行的一致性、财务的真实性、人员履职的合规性。比如《意见》就明确提出推动监事会监督与财务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有机结合,探索推进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等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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