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分析碳减排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碳减排风险量化

2018-8-8 11:07 来源: 中国金融信息网

碳定价之中国发展进展分析


二、中国碳定价进展

中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启动后,初期覆盖的排放规模即会达到30亿~40亿吨,占目前全球碳市场覆盖的排放规模的一半以上,地位举足轻重,动向举世瞩目。目前,中国七省市碳交易试点已经成功运行近4年时间,在定价机制方面已经较为成熟,这也为未来中国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中形成公允的定价提供参考。

(一)中国的减排政策与行动

1、我国碳排放现状

国家碳排放核算。2013年2月,《中国气候变化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披露,2005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二氧化碳排放59郾76亿吨,占比80.03%,其中能源活动排放54.04亿吨,占90.4%[7]。2017年1月,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两年更新报告》披露,2012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包括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为98.93亿吨,其中能源活动排放86.88亿吨,占87.8%。

国际机构关于中国碳排放的研究。世界银行2016年公布,中国2005年化石燃料燃烧和水泥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量为57.90亿吨,2013年为100.21亿吨[9]。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EIA)的数据,中国2005年能源消费引致的二氧化碳排放为54.31亿吨,2014年为93.77亿吨,比2013年减少1.51%。根据英国石油(BP)的数据,2005年中国能源消费引致的二氧化碳排放为61.59亿吨,2016年为91.23亿吨[11]。根据EIA数据,从2014年开始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首次出现负增长;根据BP数据,2015年和2016年中国连续两年出现负增长。

2、减排政策框架与目标

在国际遏制气候变暖、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背景下,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不断明确自己的减排义务,推出了一系列的碳排放约束目标。

减排领导机制及政策。2007年6月6日,中国制定并发布了气候发展战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这是发展中国家第一个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级方案。方案指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目标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要取得明显成效,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和气候变化相关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取得新的进展,社会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得到较大提高,气候变化领域的机构和体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同年6月成立了由总理领衔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作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2010年8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当地“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研究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实现减排目标。2011年12月,国务院发布《“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了到2015年控排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2016年11月,国务院关于印发了《“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为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低碳发展目标任务、推动我国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及工作思路。

40%~45%目标。2009年11月,为推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达成协议,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郑重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将它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再次提出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全面完成,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这一承诺不仅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的作用,也体现了中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决心。

碳排放峰值目标。2014年11月,在北京APEC会议期间,中美发表了《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我国政府首次提出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争取尽早提前达峰。

60%~65%目标。2015年6月30日,中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再次提到了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并且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60%~65%的目标;2015年9月25日,习近平主席在华盛顿同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举行会谈,双方发表了《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进一步提出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60%~65%,并计划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

2℃目标。2015年12月,包括中国在内的近200个国家在《巴黎协定》中一致同意,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的2℃之内并尽量控制在1.5℃以下,且争取在21世纪下半叶实现近零排放。

3、减排进展分析

40%~45%目标实现在望。如果以BP最新碳排放数据及《中国统计年鉴》GDP数据为基础核算,则2005年中国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为3.26吨/万元,2016年为1.83吨/万元,与2005年相比下降了43.87%。以2005年为基础,若实现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下降40%~45%、2030年下降60%~65%的目标,则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需要达到1.793~1.956吨/万元,2030年需要达到1.141~1.304吨/万元。从这个角度看,2016年我国已经达到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的目标,并有望超额实现2020年下降45%的目标,同时为2030年目标的提前实现打下基础。国家信息中心相关研究的预测结果显示[12],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与碳排放总量预计分别达到48.97亿吨标煤和98.9亿吨碳当量,碳排放强度将比2005年下降51.48%,超额完成下降40%~45%的目标。

2030年达峰情景研究。2014年11月,中美双方共同发表了《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方承诺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在此基础上,中国在自主贡献文件中明确提出,以2005年为基准年,在2030年碳排放强度下降60%~65%。面对逐渐收紧的减排目标,国内外许多机构基于财政、税收、技术支持等措施严格程度不同、设定不同的减排情景以对我国碳排放达峰情况进行研究(详见表7-4、表7-5),且结论几乎一致认为我国可以在2030年或之前达峰。我国早日达峰的承诺不仅体现了我国的大国担当,也反映了国际社会对我国减排行动的期待。若要努力兑现承诺,不仅对我国未来全国碳市场基准线水平设置提出了严格要求,也推高了相关主体对未来全国市场碳价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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