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产业梳理是绿色金融工作核心内容
据了解,绿色产业不是环保产业的概念,凡是与传统能源资源利用方式比起来,节约了资源、降低了污染物或者
碳排放的,都可以叫绿色产业。出席
论坛的专家普遍认为,根据城市发展规划,梳理绿色产业、绿色资金的总需求,再按照需求,匹配各类绿色资金,是城市绿色金融的基础性工作和核心内容。
《报告》建议由金融机构协助梳理产业、打造投资产品、出具投资方案,避免出现“一拨人做方案,让另外一拨人去投资”的尴尬局面,使得资金更有着落,项目更扎实,发展更有新意。
此外,林玉表示,绿色金融要与地方经济对接,首先要梳理地方最优质的可以用来吸引社会绿色资金的资源,然后以
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合作。市场化的基础工作,实际上是生产关系的调整。对此,地方政府一方面要有担当精神,直面困难和矛盾;另一方面也要有必要的耐心,工作要细,方案要周密。
大胆创新体现试验区先行先试的特点
林玉指出,“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要鼓励大胆创新、敢于担当,这是国务院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本意。”
在先行先试
问题上,《报告》认为,一方面,要反对激进冒失、松懈风险防范、违背金融和经济规律;另一方面,要认识到,所谓创新就是对旧有的制度、
政策、做法甚至法律的革新。如果完全按照既有的一套规制来约束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那绿色金融一开始就会被扼杀在摇篮里。
《报告》还对国家在加大对城市绿色金融工作的支持力度方面,提出了如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大对地方的指导,并指出可研究探索的领域以及不可逾越的红线。二是加大对绿色金融试验城市的金融容忍度研究。当前,风险防控是金融业的主题词,然而,绿色产业在一开始的时候,是弱小的、不完整的、信用逻辑不清晰的。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和机构对绿色金融的容忍度进行探讨。三是加大对共性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和指导。在建设绿色金融城市的过程中,绿色产业梳理、产业与资金的对接、智库的选择、重点项目的实施、人才和智力引进、指数和评价系统建设以及绿色金融对外合作等共性问题,可由有关部门牵头,吸收好的经验,形成模式和方法。四是鼓励更多城市加入绿色金融事业。建议国家或者尽快公布第二、第三批绿色金融国家级示范区,或者鼓励地方政府自行建设绿色金融示范县、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