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国绿色金融的演进与发展

2018-3-19 13:10 来源: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05-2008年:绿色金融的起源阶段


国家政策层面: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日益得到重视。早在1995年,环保总局发布了《关于运用绿色信贷促进环保工作的通知》,央行下发《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环保工作通知》。中国“十五规划”(2000-2005年)中已有环境保护的篇章,并提出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10%的目标(尽管该目标并未完成)。到2006年,“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对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并提出了单位GDP能耗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目标。2007年,《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出台,提出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以及实施10大重点节能工程。

监管政策层面:《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推出。2007年,中国银监会出台《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制定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授信政策和操作细则,同时支持节能减排行业和项目。鉴于银行信贷在中国融资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作为监管机构的中国银监会出台的绿色金融监管政策,对中国经济的绿色转型至关重要。

金融机构行动层面:第一个绿色信贷产品、第一家赤道银行相继出现。当时,节能减排项目属于银行还未触及的新型项目,故银行在绿色项目的信贷投入较少,也缺乏积极性。为此,应中国财政部要求,国际金融公司(IFC)在全球环境基金、芬兰政府、挪威政府和中国财政部的支持下,设计了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CHUEE),并创立了损失分担的商业模式,与选定的国内商业银行合作,在节能减排相关贷款中提供本金损失分担,同时为项目参与各方提供技术援助。2006年,IFC与兴业银行合作,推出了中国市场上第一个绿色信贷产品——能效融资产品,后又与浦发银行和北京银行展开合作,支持气候变化领域的相关项目,包括能效项目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项目。

在IFC的协助下,2008年,兴业银行承诺采纳国际绿色金融领域的黄金标准——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并按照赤道原则提供的方法、框架和工具,逐步建立和完善该行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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