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3.项目合同;
4.项目投资明细清单及相关凭证;
5.企业/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6.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及项目投资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7.街道、地区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和功能区管委会推荐的节能项目,应附推荐意见;
8.申请国家、北京市节能低碳、循环经济试点奖励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第1、2、7项提供材料原件,其他项提供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