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碳交易相继来临,你需要知道些什么?

2017-12-11 08:57 来源: 交能网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飞速提升,经济发展过程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越发突出,环保问题逐渐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2016年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加入《巴黎气候变化协定》,中国成为第23个完成了批准协定的缔约方。该协定是于2015年末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旨在应对全球气候问题的国际法律文本,明确了“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的具体目标。 在这样的减排压力下,低碳经济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迫在眉睫,我国政府采取积极措施。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改委也把2017年作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启动的重要时间点。低碳的步伐越来越近。

环境“费”改“税”,力度更强

废除施行了三十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改为环保税制,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排污收费制度过去存在的弊端以及其不再适应环保要求的属性。环保税的征收让排污企业的污染成本增加,同时也会增强征收标准的透明度,改善地区征收的不公平现象。让排污企业拥有“多排多缴税,少排少缴税”的主动减排动力。

在这一“费”改“税”过程中,形式上实现了排污收费制度向环保税制的改革,本质上从一种行政手段变成了基于市场机制的调节手段,但实施上却是实现了一种平稳转移。第一,在纳税人方面,环保税纳税人和现行排污费主体相一致,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也就是涉及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酿造、纺织、制革、发酵、电镀、印染、造纸、食品加工、化工、制药等污染行业的工厂。铅原材料厂、钢铁厂、冶炼厂、化工厂等排污严重的企业以及烤漆厂、轮胎厂、车架厂、电池厂、塑件厂等配套企业都将面临税收负担。而居民个人不用缴纳环保税。第二,在征收项目方面,项目类型仍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据介绍,待条件成熟后,将把有关污染物如挥发性有机物等也列入,扩大征税范围。第三,在环境税计税依据方面也由现行排污费计费办法而来,比如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沿用了现行的污染物当量值表,以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作为计税依据。第四,在税额标准方面,也是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的。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税额下限,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和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和1.4元,地方政府可以在此标准的10倍范围内调节。

环境保护法中要求“各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按规定发布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办法等并向社会公布。”

据统计,福建贵州等省人大常委会已通过省内税额方案,浙江江西山东、福建、贵州、江苏、广东、云南、重庆、内蒙古等省已经对外公布征求意见方案,广西四川等省就方案在地市政府或企业层面调研。

各省原排污费适用不同的标准、有高有低,此番“费改税”各省思路也有不同。

原排污费标准“平移”为环保税税额的占据主流,部分省份则提高了标准。如福建、浙江方案等大致平移了原排污费标准,广东、贵州等综合考虑省内环境承载能力(拟)提高税额标准。我们来看看具体情况:

南京治气最狠,排污税是国标7倍

南京市的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8.4元,是国家标准的7倍,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8.4元,是国家标准的6倍。表面看起来,南京在大气污染治理层面上,用力最狠。但实际上,本次也基本符合江苏省的“税费平移”原则。

山东力度蛮大前期已有铺垫

10月9日,山东省发布《关于山东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和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污染当量征收环保税6.0元,远远高于国家1.2元最低标准。其他应税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环保税1.2元;应税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环保税1.4元。适用税额也远超国家标准。

福建省

福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中,五项重金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每污染当量1.5元,其他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基本遵循“税费平移”。(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表决)

贵州省

贵州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4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为贵州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两倍。(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表决)

浙江省

浙江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四类重金属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8元。基本遵循“税费平移”。(尚未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表决)

江苏省

江苏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征收标准分别是每污染当量4.8元和5.6元。基本遵循“税费平移”。(尚未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表决)

江西省

江西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应税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遵循“税费平移”,且为最低税收标准。(尚未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表决)

广东省

广东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相比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有所上浮。(尚未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表决)

我国2018年环保税的征收,促使企业主动追求改进企业节能减排设施,加大企业环保投资。其次,政府每年将投入500亿元进行环保治理,促进可持续发展。

碳交易全面启动,箭在弦上

在环境税中,二氧化碳并未纳入征收项目之中,这也是颇受争议的话题。但在碳排放的限制上,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仍是重点。

2013年,国家正式启动碳排放交易相关工作,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7省市作为试点区域,在市场体系构建、配额分配和管理、碳排放测量、报告与核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1月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2017年1月1日起,要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政府通过总量控制,向企业发放碳排放权配额,规定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上限额度,要求企业对其温室气体排放实行总量管理和减排,并对超出配额的排放设立罚则。3月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送审,并被国务院办公厅列入立法计划预备项目;6月13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主持召开发改委改革专题会议,提出要“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全国碳市场建设全面进入快车道。

2017年4月7日,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明确表示,今年按照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的部署,将适时启动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们已经做到了有机构、有地方立法确定了配额,也分配了这些配额,建立配额的分配办法,还建立了核算报告、核查的体系,建立了交易规则,完善了监管的体系和能力建设,基本形成了要素完善、特点突出、运行平稳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解振华如是说。

结合试点经验,《管理条例》基本明确了全国碳市场的总体框架以及管理规则,但交易平台设置、配额分配及使用规则、交易主体准入、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机制以及由碳交易市场衍生的碳金融体系发展等具体问题则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明确。因此,在建设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条件都已具备的当下,碳交易的真正启动还需要多方努力。据此推算。

据业内人士预计,全国碳市场或于今年年底启动。根据规划,全国碳市场将覆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民航等8大类32个子行业。

不过,初期纳入的行业范围或将缩小。据接近国家发改委的知情人士称,全国碳市场初期纳入行业或许只有电力、水泥、电解铝等数据基础较好的行业。而这三大行业的体量就可能超过50亿吨,超出此前发改委的预期。进一步的结果还在讨论中。

目前,7个碳市场试点地区仍在正常交易,下图为11月20日各省碳市场成交价格

环保税、碳交易相继来临,你需要知道些什么?


最后我们来对比一下碳交易和碳税:与碳税相比,碳交易的减排效果相对确定,信息成本更小,但交易平台、清算结算制度以及相关的市场监管体系等基础投入成本更高。碳税在短期政策上更有效率,也避免了棘手的减排配额分配问题,但从中长期看,基于总量控制的市场碳交易,仍是实现碳减排成本最低、效率最明确的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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