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确定“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至2020年总体碳排放强度下降19%

2017-9-27 17:53 来源: 泉州晚报

我市确定“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至2020年——总体碳排放强度下降19%

福建省泉州市确定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


当前,泉州正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日前,《泉州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实施。

《方案》明确,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9%,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显著增强。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逐步推进覆盖全行业、具有泉州特色的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并与全省、全国碳市场有效对接。应对气候变化的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等工作进一步推进,减污减碳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方案》分类确定了县级碳排放控制目标。其中,安溪、永春、德化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20.0%,鲤城、丰泽、洛江、石狮、晋江、南安、惠安、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19.0%,泉港碳排放强度下降18.5%。

去年我市电力石化化工建材钢铁造纸陶瓷等7个行业112家企业,正式纳入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范围。此次《方案》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到2017年,与全国碳市场实现有效对接,并适时扩大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行业范围,配合省上进一步完善报送、登记、交易等基础支撑平台,进一步健全具有泉州特色的碳市场制度体系。到2020年,探索建设覆盖全行业、具有泉州特色的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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