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7-14 13:00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利益相关方
美属维尔京群岛政府及维尔京群岛能源办公室都是该项目的政府合作方。Bostonia公司是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并且是合同规定的项目执行机构。双方联合成立了特殊目的公司,即维尔京群岛能源联合经营公司。
其他社会资本方的参与同样十分重要。Energy Systems Group有限公司以及FPL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是由政府选出的提供节能设施的能源服务公司。东南能源效率联盟(SEEA)是一家非盈利机构,该机构帮助维尔京群岛能源办公室获得一些节能补贴。
实施环境
美属维尔京群岛2009年发布的《维尔京群岛可再生和替代能源法案》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该法案明确要求参与合作的社会资本方应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从而加速了美属维尔京群岛PPP项目的实施,同时该法案还强调要创造就业机会和修建基础设施来支持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发展。
美属维尔京群岛于2010年2月加入了岛国能源发展倡议(EDIN)。该条约帮助美属维尔京群岛政府设定具体目标,并为项目融资争取额外的资金支持。
融资协议
美属维尔京群岛政府提供了初始资金,之后维尔京群岛财政局为该项目提供一部分资金,这些资金由维尔京群岛能源办公室管理。此外,维尔京群岛能源办公室从根据《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ARRA)设立的“国家能源计划”中也获得一些资金支持。
东南能源效率联盟(SEEA)也为维尔京群岛能源办公室提供了部分资金,这些资金用于补贴小企业市场的节能改造。在2011和2012年,SEEA共补贴了约240万美元。
实施指标
Bostonia公司对圣克罗伊和圣托马斯的房屋进行了初步评估,估算其通过节能技术和房屋修缮所能带来的回报。评估的结论是确实存在提效降耗的空间。
美属维尔京群岛能源办公室与Energy Systems Group有限公司和FPL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能源节约协议(MESA)来负责节能减排计划的具体实施,并首先从政府市场开始着手。这两家能源服务公司为每栋建筑都制定了具体的节能措施。美属维尔京群岛政府在获得立法机关的批准后进行借贷,贷款由节省下的能源开支偿还。在工程完工后,Bostonia公司和美属维尔京群岛能源办公室对建筑的节能效果进行监控,以保证节约能源和成本的目标得以充分实现。
大中型企业市场采用了与政府市场同样的方法来摊销成本。通过与能源服务公司签订合作合同,进而加入到能源节约设施投资行列的大公司从中获益颇多,因为这减少了其经营成本,同时由于减少了对当地能源的需求,能源价格亦随之下降。当地政府还努力协助社会资本从美国农业部获得贷款担保,实现潜在的杠杆效应。
在小型企业市场,SEEA和维尔京群岛能源办公室共同致力于落实小企业能效项目,在照明、供水、建筑施工以及可再生能源领域开展节能评估。SEEA指导企业如何在支出至少减少15%的基础上,使能源投入产出最大化。一旦企业决定要采用节能措施,会签订合同委托其落实项目,而且这些企业能获得总额高达项目成本40%的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