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敲定了新能源汽车推广“路线图”

2014-7-3 11:56 来源: 南方日报

        放开省内外品牌参与竞争

       在至关重要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上,广东确定各市财政补助加上省财政补助不低于国家补助标准的原则,形成各级财政购买补贴合力、全产业链补贴推广新能源汽车。

       广东省财政将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和实际推广应用数量对各市分类给与购车综合补助,主要用于补贴新能源汽车购置、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例如,在列为一类地区的广州市,新能源客车将按照国家标准的30%给与省财政补助,纯电动专用车为30%,出租车为30%,公务车等为30%,私人乘用车为10%。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并没有列入分类之中,这可能是考虑到深圳本地一直对推广新能源汽车给予较大的财政补贴力度。规划要求各市均要出台财政支持政策

       此外,规划要鼓励国有企业以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对于国有企业投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经审核允许其收益按公益性和保本原则进行专项考核,不纳入国有企业一般业绩考核范围。这也属于一种机制创新。

       按照此前上海等地的经验,引入更多外地品牌参与市场竞争,成为推进购买的一大推动力,形成有利于市场竞争的应用环境。广东此次规划也特别重视鼓励竞争以降低成本。规划提出,通过加大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各方特别是省内外整车制造企业积极参与竞争,鼓励不同技术路线、不同商业模式的探索和发展,促进形成规模效应,不断降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成本,尽快实现新能源汽车在不依赖大量财政补贴前提下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

        广东新能源汽车推广对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都不设限。其中,规划提出探索通过采用“EMC(电池兼容)+租赁+政府补贴”等新型商业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整体推进珠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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