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敲定了新能源汽车推广“路线图”

2014-7-3 11:56 来源: 南方日报

       酝酿多时的广东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终于出炉。日前,广东省发改委等部门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从而敲定了新能源汽车推广“路线图”。

        这是一份开放式的“路线图”。其中包括“以公带私”的基本思路将有利于启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给予充分的财政补贴,同时不限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放开各地品牌参与竞争,促进形成规模效应。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则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包括在小区、汽车4S店等地方建设充电站,尽快形成充换电网络,扫除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障碍。

       规划提出从2013年至2015年,珠三角地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5万辆,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要示范区域。这也是国内各地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上较为“激进”的目标。

       “以公带私”启动市场

        广东确定“由政府先期主导逐步过渡到市场运作”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思路,公私并举,以公带私。这是切合新能源汽车市场化现状的方式,通过“以公带私”能够更好启动市场。

       在总体目标上,珠三角地区到2015年要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应用。从2013年至2015年,珠三角地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5万辆,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要示范区域。其中,广州市1万辆,深圳市2.5万辆,珠海市1500辆,佛山市2000辆,惠州市1500辆,东莞市2600辆,中山市1500辆,江门市450辆,肇庆市450辆。

       珠三角4.5万辆的目标相对国内其他地区相对激进。例如,上海的目标是到2015年推广1.3万辆新能源汽车,湖北是1.5万辆,江苏要在六大城市推广1.5万辆。从国家规划来看,其中要求2013年至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万辆。

       数据显示,目前广东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居全国前列。广州是全国第一阶段推广应用示范城市中为数不多完成示范目标的城市;深圳是全世界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规模最大的城市,截至2013年底,深圳累计推广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超过6000辆。截至2013年底,广东省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超过1万辆;纯电动公交车(含大巴和中巴车)超1500辆,占全国近30%。

      按照规划,珠三角地区将积极推进公交电动化。到2015年,在珠三角地区初步实现纯电动公交车的商业化运营,保有量达到4000辆,占珠三角地区公交车保有量的比重达15%,使珠三角地区成为全国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的先行区。其中,2014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车中纯电动车比例不得低于10%,2015年比例不低于20%。

       公交电动化将成为珠三角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切入口,同时逐步加大在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的推广力度,实现以公带私,促进市场的全面启动。根据计划,广东在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到2015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同时将出台方案,推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普通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此外将落实省政府部分机关部门示范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大型企业集团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

       在此基础上,规划要求各市要“加快研究出台鼓励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支持政策,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并营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应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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