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要通过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扶持
政策,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式和优化发展布局,加快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推动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
《规划》写明,要积极稳妥发展水电。积极推进水电发展理念创新,坚持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并重,不断完善水能资源评价,加快推进水电规划研究论证,统筹水电开发进度与
电力市场发展,以西南地区主要河流为重点,积极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合理优化控制中小流域开发,确保水电有序建设、有效消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规划》强调,要全面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按照“统筹规划、集散并举、陆海齐进、有效利用”的原则,严格开发建设与市场消纳相统筹,着力推进风电的就地开发和高效利用,积极支持中东部分散风能资源的开发,在消纳市场、送出条件有保障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积极稳妥开展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完善产业服务体系。到2020年底,全国风电并网装机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规划》指出,要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按照“技术进步、成本降低、扩大市场、完善体系”的原则,促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及成本降低,推动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化发展,继续推进太阳能热利用在城乡应用。到2020年底,全国太阳能发电并网装机确保实现1.1亿千瓦以上。《规划》提出,要加快发展生物质能。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利用、提高效率的思路,建立健全资源收集、加工转化、就近利用的分布式生产消费体系,加快生物天然气、生物质能供热等非电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步伐,提高生物质能利用效率和效益。《规划》还强调,要加强可再生能源产业国际合作。结合经济全球化及国际能源转型趋势,充分发挥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比较优势,紧密结合“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链全面国际化发展,提升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国际竞争水平,积极参与并推动全球能源转型。
2020年可再生能源环境效益显著
记者了解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可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显著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对环境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且积极的作用。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在能源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而且可显著减少各类化石能源消耗,同时降低煤炭开采的生态破坏和燃煤发电的水资源消耗。农林生物质从生长到最终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内不增加二氧化
碳排放,生物质发电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物也远少于燃煤发电。
此外,《规划》指出,202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折合7.3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5.8亿吨标准煤。届时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4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00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30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580万吨,年节约用水约38亿立方米,环境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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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仍面临挑战
随着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化步伐的加快,我国可再生能源已具备规模化开发应用的产业基础,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面临着体制机制方面的明显制约。《规划》写明,一是现有的电力运行机制不适应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需要。以传统能源为主的电力系统尚不能完全满足风电、光伏发电等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的并网运行要求。电力市场机制与价格机制不够完善,电力系统的灵活性未能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与其他电源协调发展的技术管理体系尚未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大规模并网仍存在技术障碍,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难以有效落实,弃水、弃风、弃光现象严重。
二是可再生能源对政策的依赖度较高。目前,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的发电成本相对于传统化石能源仍偏高,度电补贴强度较高,补贴资金缺口较大,仍需要通过促进技术进步和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降低发电成本。可再生能源整体对政策扶持的依赖度较高,受政策调整的影响较大,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限制。此外,全国碳排放市场尚未建立,目前的能源价格和税收制度尚不能反映各类能源的生态环境成本,没有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是可再生能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虽然可再生能源装机特别是新能源发电装机逐年快速增长,但是各市场主体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不明确,利用效率不高,“重建设、轻利用”的情况较为突出,供给与需求不平衡、不协调,致使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潜力未能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与先进国家相比仍较低。